1775年,參加第二屆大陸會議,參與起草《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性的宣言》。翌年6月,被選入《獨立宣言》5人起草委員會,系《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闡述了壹系列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想和原則。
1776年10月重返弗吉尼亞州議會,翌年起草“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案”,並為促進弗吉尼亞社會的民主改造作出過很大貢獻。1779~1781年,任弗吉尼亞州州長。1783年,被選為聯邦國會議員,曾起草《1784年土地法令》。1786~1789年,任美駐法公使。1792年,與麥迪遜創建民主***和黨。他是美國聯邦政府第壹任國務卿(1790~1793)、第二任美國副總統(1797~1800)。
1800年當選為美國總統,蟬聯兩屆。任內購買路易斯安那(1803),對外持中立外交政策,其政治思想富有民主性,主張天賦人權、人民主權及人民革命權利,主張使美國發展成為壹個以農立國、以小農為主體的、充滿人情味的農業***和國。他是美國資產階級民主傳統的奠基者。傑斐遜於1800年曾說:“我已經在上帝聖壇前發過誓,永遠反對籠罩著人類心靈的任何形式的暴政。”他還熱愛科學,重視教育,博學多才。曾創辦弗吉尼亞大學,任校長;曾任美洲哲學會副會長、會長。
1826年7月4日,即美國獨立50周年紀念日,因患慢性腹瀉病逝於蒙蒂塞洛。著有《英屬美洲權利綜論》、《弗吉尼亞劄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