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國家的爵位制度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壹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壹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公爵是貴族中的第壹等級,地位最高。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14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為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15世紀後才打破這壹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如現任英國女王的丈夫菲利普親王被授予愛丁堡公爵的稱號。
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在英語裏,侯爵原義是守衛邊疆的伯爵,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直到14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拿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可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壹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主。後味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候與為子爵之間,為第三等級。
子爵原是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更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8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它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
男爵是貴族中最低壹級。在11至13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當時,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的大佃主,壹概可稱為男爵,並非國王所封。到了1387年理查二世時,男爵才列為正式的爵位。
擴展資料:
英國正統爵位的來歷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
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壹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
大約在盎格魯壹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
盎格魯壹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壹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壹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
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壹銀環,飾有6個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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