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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筆書法入門基礎:書法的線條“五體”

書法的線條“五體”

線條由骨、筋、脈、肉、皮五者構成,缺壹不可,分而為五,合則為壹。骨、筋、脈、肉、皮,也即中醫之“五體”,是構成整個人身形體的重要組織。早在公元前3世紀的我國醫著《黃帝內經》中就有關於“五體”的論述:“骨為幹,脈為營,筋為剛,肉為墻,皮膚堅”總體來說,以上描述非常確切,符合現代醫學。

書法中最早運用醫學術語來描述線條的,大概要數晉衛夫人《筆陣圖》:“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從此,“骨”、“肉”、“筋”等象征力量、生命的字眼開始出現在描繪書法線條的語匯中。自晉以降,各個朝代皆有論述。如清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說:“書若人然,須備筋骨血肉。”更有甚者,元陳繹曾《翰林要訣》和清張廷相、魯壹貞《玉燕樓書法》中,都出現了專論“血法”、“骨法”、“筋法”、“肉法”的章節,可遺憾的是,沒有“皮法”壹說。線條有骨有肉,豈能無皮?無皮覆體,拋筋露骨,血肉模糊,這樣的線條豈能給人以美的享受,倒是給人以頭破血流、滿身創傷之感吧!因此,線條必須五體具備,不可缺也。下面淺述線條各體。

“骨”,是指線條剛勁有力、氣勢雄強的狀貌。“映日照之,線條中心有壹縷濃墨,日光不透”(《夢溪筆談》),這是沈括對徐鉉書法線條妙處的稱贊。這日光不透的線條中心,便是線條之骨,四周略透的便是皮肉筋脈。這種現象與醫學上X線片相似,片中只見骨,隱約處則為筋脈肉皮。因“線條中心有壹縷濃墨”,才使我們感覺這種線條特別有厚度,可“觸摸”到,於是二維空間變成三維空間,便產生立體感。清劉熙載《藝概》:“字有果敢之力,骨也”。可見力是骨體的表現。書法歷來強調筋骨及其作用,以骨健筋豐者為上品。清朱履貞《書法捷要》亦雲“然血肉生於筋骨,筋骨不立,則血肉不能自榮。故書以筋骨為先。” 《玉燕樓書法?骨法》雲:“夫骨,非棱角峭厲之謂也。必也貫其力於畫中,斂其鋒於字裏,則縱橫大小無或懈矣。惟會心於‘直’、‘緊’二字,斯能得之。”因而,線條骨體與高超的用筆技巧(中鋒用筆)最為相關。

“筋”,是指線條緊斂、渾勁內含的狀貌。《素問?五臟生成篇》“諸筋者,皆屬於節”,筋附著於骨而聚於關節,是聯結關節、肌肉的組織,可見筋與骨肉的關系極為密切。《說文解字》釋筋為“肉之力也”,《藝概》亦言:“有含忍之力,筋也”,因此,“筋”本身是力的表現,而且這種力量是有深度的,偏於內含而不外露。《翰林要訣》:“字之筋,筆鋒是也。斷處藏之,連處度之。藏者首尾蹲搶是也;度者空中打勢,飛度筆意也。”古人壹般把筆鋒比作線條之筋,這種說法符合“筋”之本義。若筆鋒斷處不藏,連處不度,則露筋之病生也。

“脈”,是指線條豐潤活脫的狀貌。它本義是指血管,《說文解字》釋為:“血理分(斜)行體者。”血在脈中循行,外達皮肉筋骨,主要是對皮肉筋骨起營養和滋潤的作用。故《難經》有“血主濡之”之說,但血必須循行於脈中,若逸出脈外,即失去濡養功能。前人謂水墨乃字之血,過淡則傷神采,太濃則滯筆鋒,需做到“濃欲其活,淡欲其華”(清周星蓮《臨池管見》)。《翰林要訣》亦雲:字生於墨,墨生於水,水者字之血也。故線條脈體中循行之血乃水墨也。水墨調和,運用恰當,才能使線條產生豐潤而活脫的狀貌,才能構成生動活潑的生命之體。《廣藝舟雙楫》言.“血濃骨老,筋藏肉瑩,加之姿態奇逸,可謂美矣” 以及蔡邕《九勢》中所謂“下筆用力,肌膚之麗”,其“骨老”、“筋藏”、“肌膚之麗”等種種美的質感都與水墨(“血”)相關。故歷來書家對水墨要求很高,諸如墨要生墨,水要新汲,研墨要涼等。

“肉”,是指線條豐滿柔韌之狀貌。《玉燕樓書法?肉法》:字之肉系乎毫之肥瘦,手之輕重也。然尤視平水與墨。水*則肉散,水嗇則肉枯。墨濃則肉癡,墨淡則肉瘠。粗則肉滯,積則肉凝。《翰林要訣?肉法》:“捺滿、提飛,字之肉,筆之是也,捺滿即肥,提飛則瘦。肥者,毫端分數足也;瘦者,毫端分數省也。”因此,線條的肉質,取決於用筆的輕重深淺及施墨的濃淡枯濕。但肉之肥和瘦,應視具體情況而定:疏處、平處要捺滿,密處、險處要提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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