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黨黨章》對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條基本原則: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4、黨的上級組織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
5、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
二、民主集中制的定義: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無產階級政黨、社會主義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根本的組織原則。它規定了領導和群眾、上級和下級、部分和整體、組織和個人的正確關系,是勝利推進革命和建設事業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