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穿大褂的講究:
長衫,為立領、大襟右衽、平袖端、左右開裾的直身式袍,這種沒有馬蹄袖端的袍式服飾在清代原屬便服,稱為“衫”、“襖”,又俗稱“大褂”(“袍”在清代僅用於稱呼有馬蹄袖端的服飾),至民國時期作為禮服所用者概稱為“袍”。
禮服之袍統用藍色面料,紋飾均為暗花紋,不作彩色織繡圖案(非禮服所用者,仍沿用清代“長衫”“大褂”等稱呼,顏色不限)。
馬褂,立領、對襟、平袖端、身長至腰,前襟綴扣襻五枚。馬褂原為清代的“行裝”之褂(男性正裝“袍褂”的外褂則較長,長及膝蓋或更偏下,與短款的馬褂不同),後逐漸成為日常穿用的便服,至民國時期又升格為禮服,統用黑色面料,織暗花紋,不作彩色織繡圖案。
“長袍(長衫)馬褂”在清代是最為常見的男性便裝。入民國後,普通人在日常壹般生活中馬褂使用逐漸減少,若在袍外罩馬褂則是非常隆重的穿法,而藍色長袍搭配上黑色馬褂就是禮服了。
這個穿大褂的袖子應該怎麽挽也不知道,必然很多說法,很多講究,如果閑袖子太長,他早都設計成短的了,並且長袖給人的感覺都是很莊重。全部挽袖口漏白的是幹這勤業行兒的,比如說這跑堂兒的夥計,半挽的圖個吉利稱之為龍擡頭, 大褂的設計本身就是寬松,大氣.袖子長和整體設計風格很匹配。 疊大褂講究也多,講究孔雀裏、馬蹄袖、對襟磨縫,壹鋪三疊,穿出來要露出領口袖口三白,疊出來要如同方磚壹塊,板板正正,面料也有講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