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存典籍中最早記載南通風俗的,是南宋的《輿地紀勝》。其“通州”部分,有“風俗”壹節,謂“民居以魚鹽自給,不為盜賊”,“訟庭多虛,囹圄空隙,殆有古之淳風”雲。
明後期,由於商品經濟發展,城市繁榮,城市風俗明顯變化。萬歷《通州誌》和《州乘資》兩書之“風俗”篇謂:通州壹向民風純樸,很少遊民,沒有妓院;人們衣著樸素,不賭博,少訴訟;婦女不參加宴會。但民風也不是壹成不變的。到嘉靖、萬歷年間,民風漸趨奢華,青年愛到外地購買華美衣料,婦女服裝款式多變,衣著開始打破等級界限。宴會盛行,茶館、酒店漸多;紈絝子弟縱酒、賭博、聚眾遊蕩。婚俗也發生變化,計較彩禮、嫁妝,甚至有女方父母出面提出離婚要求的。妓女、流氓漸多,廟宇也增加不少。
在清朝編寫的《通州誌》中仍沿襲了南通“民風純樸”等舊說。直到晚清,由於帝國主義的侵略和“西風東漸”,風俗又漸趨變化。19世紀末近代工業的興辦,給城市生活帶來壹系列的影響。上海的風俗開始輻射到南通,帶“洋”字的新事物漸為人們接受。辛亥革命進壹步推動了這些變化,其中的是男人不再留辮,女人不再纏足。
在《南通市誌》中敘述,五四運動的反封建浪潮,在南通知識青年中激起反對舊習俗的思想,男女平權、婚姻自由成為他們的要求,戀愛成為婚姻的必要階段而被承認。在形式上,有了“文明結婚”、“集體婚禮”等新的做法。服裝也有了改革。
解放後,風俗發生很大的變化。老解放區艱苦樸素的革命作風,很快影響了整個城市。舊式服飾被淘汰。賭博、吸毒、嫖娼和幫會活動均漸消失。各種封建迷信活動被取締。有的傳統節日被廢棄,新的節日興起,有的傳統節日則被賦予新內容,並形成壹些新的風俗。
“文化*”中,“破四舊”破壞了許多好的傳統風俗。隨著“文化*”的結束,被強制推行的極“左”壹套也隨之壽終正寢。
中***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改革開放破除了“左”的禁錮,人們的思想和生活發生可喜的變化,生活各方面都被註入了新的內容和形式,優秀的傳統風俗得到重視和繼承。隨著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際交往日益頻繁,人民的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與此同時賭博、封建迷信等腐朽沒落的東西又沈渣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