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男女都愛穿青、藍兩色服裝。男子穿大襟長、短衫,用青布包頭。婦女上身通常穿藍布大襟無領半長衫,胸前圍壹塊刺有茨藜花紋的圍兜,下身穿青布長褲。婦女衣褲四周鑲有花邊。節日穿裙子,將長發梳成壹把斜綰頭上。每逢盛大節日或宴會時,喜歡帶各式各欄的耳環、項圈、手鐲等銀飾。水族以大米為主食,次為玉米、大麥、小麥、紅薯等。喜食糯米飯、魚類及燒酒、甜酒,並以此作為祭品和節日招待親友所必需的食品,房屋建築多系木質結構,歷史上多為“千欄”式樓房,現在平房占多數。
水族熱情好客,客人到家要主動打招呼,讓坐、送水等。節日期間,客人到家,不論認識與否都要熱情招待。待客飲食中以酒為貴,貴客則以殺小豬及魚招待。豬頭、雞頭象征尊貴,所以雞頭要敬給客人,豬頭留作餞行席的供祭品。
水族的家庭形式為壹夫壹妻制的父親小家庭。二、三百年前,水族青年男女戀愛婚姻比較自由,但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婚姻關系打上了鮮明的階級烙印,講求“門當戶對”,“婚姻論財”。在封建家長制的束縛下,青年男女的婚姻多由父母包辦。結婚時新郎不迎親,請幾位未婚青年代迎。新娘撐傘步行到男家,不舉行儀式。歡宴賓客後,新娘當天或次日即返娘家,壹般經過半年後,才到夫家長住。水族的喪俗繁雜,其程序大致分為報喪、入殮、擇吉、安葬、立碑、除服等6個階段。
宗教信仰與重要節日
水族過去信仰多神,相信萬物有靈。以“六壹公”、“六甲公”為正神。相傳為“水書”的創造者。凡遇生死、疾病、災荒都要請鬼師占蔔念經、殺牲祭鬼神,以魚祭為特點。蔔法主要有雞蛋蔔。水族古代有石棺墓,其棺槨形似“幹欄”,周圍雕刻銅鼓及各種花紋,頗具有民族特點。清末,曾傳入天主教。但信教者為數很少。
水族有本氏族的歷法,與夏歷基本壹致。不同的是水歷以夏歷八月為歲末,九月為歲首。從八月底至十月初的4個亥日都是“端”節日子,是水族最隆重的節日。水語稱“借端”。相當於漢族的春節。節日期間舉行賽馬及跳銅鼓舞、蘆笙舞等活動。並舉行盛大的宴會。部分水族過卯節,即以9月卯日為節日。此外還有“額節”、“霞節”“蘇寧喜節”等,也過清明、端午、六月六、七月半等節日。 苗族風俗
家庭 苗族普遍實行以父系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員以兩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極少。多數是兒子結婚以後,即與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愛的兒子壹起生活。
在家庭中,男性家長有較大權力,女性家長其次,成年子女有“參議”權。家庭財產只有男子才有繼承權。分居時,除留壹份給父母作“養老田”外,其余由兒子繼承。兄弟多的實行平均分配。沒有長子(或幼子)繼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長子可多分點,但沒有形成制度。女子沒有繼承權。有的地方,如黔東南地區的部份苗族中,對未出嫁姑娘也分給小部份田產,供其作生活開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後,便無權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死後才收回。贅婿有財產繼承權。寡婦若不另嫁,也可繼承亡夫家產,如果轉房,則由原夫兒子繼承。
苗族直系親屬與旁系親屬關系,壹般比較親密,僅有程度輕微的親疏之分。他們組成壹個家族,守望相助,貧困相扶持。在家族同輩成員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計親疏遠近,皆以兄弟姐妹相稱。對與父輩者,均以叔伯父母稱呼。對與祖父同輩的人,均以祖父或祖母稱呼。對祖父以上的輩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對下輩,壹般是直呼其名。
苗族很講究家教家規。對父母要孝敬,對兄弟姐妹要友愛,尊重長輩,愛護晚輩,是傳統美德。叔嫂之間不可越倫。長輩不能對兒媳、孫媳開玩笑。晚輩不能在長輩前面戲耍輕浮。
苗族家族內部聚合力很強。在日常生活中,互相間比較關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難,則舉族相助;有貧困無衣者,全族極力扶持。相互相若發生紛爭,小事則批評勸解,大事則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族人公議處斷。家族中,團結對外的觀念也很強。
苗族家族過去都有自己的姓氏,即苗姓。它起源於古代氏族,壹般稱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首領名字命名,有的支以地名、動物名命名。為了便於追敘族譜,個人取名時多采用父子連名制,按連名順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連名是子名在前,父名在後,也有個別加連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巖,即取名巖保。如祖父名裏,連起來就成了巖保裏。這是壹般直系血統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兒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順地區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神鼓的人家舉行儀式,並辦招待,於席間取名。紫雲地區取名要辦盛大宴席,用很多四方高桌相連,從堂屋壹直擺到屋外院子,本家族坐壹邊,嶽父家族坐另壹邊。邊吃邊議。取名以吉祥為利,但不能與雙方家長長輩之名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