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場地
泰拳比賽場地與拳擊相同。 1.圍繩內的面積為550×550平方厘米,每邊自圍繩向外伸出部分不得少於50厘米。臺子平面應高於地面91厘米,最高不超過120厘米。 2.賽臺平面必須墊壹層厚15厘米左右的軟墊,上面再覆蓋壹層帆布,表面必須平整。 3.三條圍繩,每條直徑3厘米左右,依次高出賽臺40厘米、80厘米、130厘米,固定於四個角落的柱子上,圍繞賽臺。 4.圍繩的四角立柱須罩以三角墊,圍繩的每壹邊,中間用柔軟有韌性的織物將三條圍繩串連。 5.臺的四角,其中壹對對角分別為紅角與藍角,另壹對對角為中立角。 6.在紅藍兩角各設壹座踏梯,以供選手、助手、裁判等有關人員上下臺之用。
二、服飾
服裝:參加競賽者規定穿紅或藍褲,以便公證人、觀眾及裁判容易辨認,拳賽進行時臂上可戴彩帶或飾物。 在傳統禮師拳舞典禮進行時,必須戴上壹吉祥環於頭上,名為“蒙空”,以示尊崇,但開始拳賽時,必須先行除下。 參賽人必須戴上海產貝殼,或防禦撞擊的金屬罩在陰部之上,以資保護。護罩松脫,拳賽立即停止,參賽人到擂臺側設立的屏風後重新戴上。
三、手套
參賽人戴上的手套不可超過170克,亦不準少過113.4克,習慣上戴170克重的手套 四、 1.參賽人應在拳賽舉行之日指定時間,於比賽場公磅過磅,由場負責人見證,事後再由壹位合資格醫生檢查身體。如果參賽人體重超過規定,可於2小時內設法減重,以比賽不屬奪標賽為限,如果不能照規則辦理,可尋求妥協途徑,或得雙方同意以另壹同體重者代替。 2.參賽人必須超過十八歲。
五、等級和段位
泰拳的等級和段位:通常大家只知道空手道、跆拳道、柔道等有日、韓系的武術才分段位, 而實際上泰拳也是有等級和段位的,和空手道跆拳道靠腰帶辨認不同,泰拳是靠臂箍和頭箍 臂箍泰語叫八戒。其最早的記錄應該是出現在卡拉比(KARPE)戰士身上,卡拉比是泰國壹種雙刀武術,泰拳與雙刀是泰國古老的壹個體系的戰時格鬥體系。最早的作用是,在其裏面放上泰國高僧開光的符咒已保佑出征的戰士。在泰拳體系裏面,完整的戰士需要佩帶的吉祥物應該包括4樣,第壹,蒙空,戴在頭上,最早形式是用蛇皮加琥珀做成,裏面下邪咒。第二,裹金,壹種用小的金泊把寫有符咒的布做成腰帶,綁在腰部以固定褲子。第三,八戒,綁在上手臂。第4,紅色的寫有古泰文和小乘佛教密文的外衣,無袖是最大特征。至於段位,根據泰國泰拳皇家學院的說發,以他們的段位為基礎,各拳館可以自己定義段位。但其段位證書需要向學院申報。以清邁頌蓬拳館為例,
其段位分布
如下: +: 基礎泰拳1級Muaythai 1 (BASIC COURSE) 基礎2級 muaythai 2 (intermediate COURSE) 基礎3級 muaythai 3(ADVANCED COURSE) _ 依次類推,到第7級時已經是Instructor(輔導員)1的段位了。8戒的顏色分布是這樣: 白 黃 黃白 綠 綠白 藍 藍白 棕 棕白 紅 第壹段:白 色(壹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二段:黃 色(二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三段:黃白色(三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四段:綠 色(四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五段:白綠色(五段泰拳頭箍、臂箍 ); 第六段:藍 色(六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七段:白藍色(七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八段:棕 色(八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九段:白棕色(九段泰拳頭箍、臂箍) 第十段:紅 色(十段泰拳頭箍、臂箍) 泰拳比賽,規則多取法於西洋拳的規則。但體重限制極嚴格,***分十三級: 級別 最高體重
次繩量級 48公斤
蠅量級 49公斤
毛量級 50.8公斤
輕羽量級 55.3公斤
羽量級 57.2公斤
輕量級 59公斤
輕沈量級 61.2公斤
中沈量級 64公斤
沈量級 66.7公斤
輕中量級 70.3公斤
中量級 72.6公斤
輕重量級 79.4公斤
重量級 無
六、儀式
泰國人信奉佛教。在泰拳比賽中,選手在賽前必須有祈禱儀式,選手上場時,各披戰袍,在音樂聲中走進賽臺,選手頭戴聖圈,形如花環,聖圈泰語稱之為“望功”。選手進場先合十向觀眾致禮,然後,擂臺旁的樂隊奏起“出戰歌”,鼓鳴笛響。這是泰國樂曲,樂器以笛、鼓、叮當為主。拳師聞樂起舞向天祈禱,由於師承和派別的不同,所以祈禱的形式也不壹樣,有的屈膝跪地埋首不動,默默祈禱;有的隨樂起舞向觀眾顯示健美的身材和武姿;有的雙手掩面無言呆立;有的雙手合十舉於額際,圍擂臺而轉。由於這壹儀式是很神聖的,所以選手們非常認真。向天祈禱,向祖師祈禱,以求成功。整個儀式非常隆重。
七、規則
1.禁忌 (1)賽員必須赤足(佛教徒以足底向人為不敬)。 (2)女子不能接觸擂臺。 (3)拳師賽前忌與婦女接觸。 2.計分 (1)每場比賽規定若幹回合(通常以5個回合為多)。每回合限時三分鐘,中間休息二分鐘。 (2)凡擊中、踢中或膝、肘撞中對方,或以任何行動使對方能力削弱而不犯規者,均可得分。 (3)回合中,任何壹方獲得5分者,即作勝論。 (4)統計五個回合中(假設為五回合比賽)得分高者為勝方。 (5)凡擊倒、跪倒、或雖挺立但不能繼續比賽時,作敗論。 (6)擊倒由公證人數至“10”而不能再起立應戰者,作敗論。 (7)凡被擊出擂臺之外,負1分。由公證人數至“10”而未能及時返回擂臺,作敗論。 (8)鐘聲發出響聲,表示壹個回合開始,而其中壹方不能繼續應賽者,作敗論。 3.犯規 凡犯下述舉動者,皆以犯規論。 (1)將對方擊倒後,仍繼續行扭打、拋擲、撞擊或向對方吐痰、口咬、足踢等。 (2)插對方的眼部。 (3)用擒拿手法,反扭對方關節。 (4)攻擊下陰。 (5)鎖對方頸部。
八、賽場工作人員
1.助理員:第壹個參賽可帶兩名助理員進入賽場,以便在兩分鐘的休息時間協助或處理有關事務,但在拳賽進行時,助理必須在擂臺之外,且不能從旁指點競賽人如何攻守,如有違背此例或有任何其它犯規事件發生,可能因此連累競賽人被宣布戰敗,但事前必先提出警告。 2.公證人與裁判員:拳賽由壹名公證人與數名裁判員主持,公證人在擂臺之內,職責為控制競賽的行為,拳賽開始前,公證人檢視參賽人的繃帶與膠帶(規定兩手用壹英寸的繃帶六英尺,半英寸的膠布壹英尺)。繃帶等物要適當地紮妥,腳指甲要修短,足踝套或繃帶不準有任何硬物充塞裏面拳賽由三個口令控制:角鬥(促)、停止(逸)、分開(臆)。裁判員必須在擂臺之外,且離開觀眾,執行職務時不得與觀眾商洽。每回合最高的分數是五點,記錄分數的卡片由三名負責人保存。公證人是唯壹拳賽管理人,其決定不得更改。裁判員的職責只為協助管理分數,沒有權利對公證人員決定有所爭論。 3.時間管理員:時間管理員之職責為發出開始與停止拳賽的信號,若因事停止而擬延長某個回合的時間時,應事前征得公證人員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