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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廿五年,明代的官袍用什麽紋樣裝飾區別職位身份?

洪武廿五年規定官袍前後各綴塊方形彩繡,紋樣以文“禽”、武“獸”,裝飾為“補服”,壹品用大獨科花錦袍,補子文繡“仙鶴”,武繡“獅子”。二品用小獨科花錦袍,補子繡“錦雞”、“獅子”。三品用散答花錦袍,補繡“孔雀”、“虎豹”。四品小雜花錦袍補繡“雲雁”、“虎豹”。五品小雜花錦袍補繡“白鷴”、“熊昐”。六品補繡“鷺鷥”、“彪”。七品補繡“曶枅”、“彪”。八品補繡“黃鸝”、“犀牛”。九品補繡“鵪鶉”、“海馬”。例如壹品文官補服(傳世實物)。七品文官補子(松江出土),八品文官補子(上海出土)。豫園第壹代潘允征服用,金繡雙鸝、雲、花、水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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