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
在農歷十二月三十(或廿九)傍晚或稍前舉行的“謝年”,是年節中的大禮。在宗族聚居的地方,各戶習慣先將謝年必備之福禮(豬頭、豬尾、全雞、年糕等)盛在“提鵝桶”中,供祭於廳堂或堂樓之八仙桌上,點上香燭,鳴放鞭炮,叩拜天地、香火以及竈神和土地菩薩。然後回家祭拜祖宗,燃放鞭炮,全家團坐吃“年夜飯”。除夕夜,家家戶戶都菜肴充盈桌面,以慶壹年之終和來年之始。菜肴多是地方風味,酒是家釀酒,就席者為自家老幼,也可請孤獨親友參加。自家如有外出缺席者,亦擺上餐具空占壹席,以示完美無缺。席上必有魚、肉丸和年糕,寓意歲歲有余、圓美無缺和年年高升之意。年夜飯故意燒得多壹些,孩子的飯也多盛壹些,吃不完剩下,可“留到明年再吃”,以示吉慶有余。慶宴以吉利語言和慢節奏邊吃邊敘,盡歡而散。壹些地方還有先過“小年”的習俗,據說是為了使已出嫁的女兒壹家也壹起過年而設置的,時間在除夕前壹天或更早壹些,其規格與年夜飯相仿。
飯畢,家長給小孩分“壓歲錢”(俗稱八卦錢),有的還泡糖茶、吃荸薺。晚上要通宵燃燭點香,燈火通明,全家老少“守歲”,大家都要說吉祥、祝福、喜樂的話。為了防止小孩說出不吉利的話,先用手紙抹其嘴(俗稱揩屁股),以示童言猶如放屁,神靈不會計較。家養的狗貓豬羊等,也享受壹點“年節之樂”。特別是狗,除吃飽吃好以外,有的還醉之以酒,使其不會狂吠亂叫,嚇走“福神”。
現今除農村的“謝年”,城鄉的吃年夜飯和分壓歲錢依然如前以外,其他程序都有不同程度地淡化和簡化。但年夜飯的規格檔次遠非昔日可以想象,山珍海味已不再稀罕。以前最盼過年和最高興的是孩子,扳著指頭數著還有幾天過年。現在不少孩子卻說,過年也“沒啥勁頭”,吃的東西過年和不過年也差不多。只有“壓歲錢”是實實在在的,只是常常被父母“收繳”去。壹部分人數較多又疲於籌辦“年夜飯”的家庭,盡早向賓館、飯店預訂,每桌在千元至數千元不等,出價低者和遲訂者還會“落空”。壓歲錢以往每人只有兩三角到壹兩元,現今非百元拿不出手,上千元者也不稀奇。年夜飯要關起門來吃,除夕夜壹般也不到別人家走動。飯後開門燃放煙花爆竹,吃水果瓜子,打牌娛樂或收看春節晚會等電視節目直到結束,現在“守歲”到天亮的只是少數。
解放前,過年對於壹般家庭來說,也是壹筆可觀的開支,故被稱為“年關”。對於度日如年、終年難得溫飽的家庭更不啻是難過的“鬼門關”。其時,年關將近,債主上門討債,負債者則外出逃債,直到吃年夜飯時才敢回家團聚,因春節期間忌諱討債。
春節
正月初壹,早晨開門即鳴放鞭炮,謂之“開門見喜”。此時各地鞭炮聲此起彼伏,熱鬧異常。大人小孩都穿戴壹新,老幼依次祭拜祖宗,幼輩向長輩拜年,同輩之間相互恭喜,然後,合家團聚吃早飯。這壹日最講吉利,不得到別人家去,禁忌吵嘴、打架,人們都不幹活,連掃帚也“放假”,雖滿地蔗皮果殼也不打掃。不用生米煮飯,而吃除夕夜食剩下的飯菜加肉湯煮成“雜飯”,有的可以壹直吃到正月初五。也有的在正月初壹早上吃湯團、年糕、餛飩之類。
初壹早上全家上墳祭祖,點香焚紙放鞭炮,向祖宗拜年,壓燒紙於墓上,回來折帶松柏等常綠樹枝,以取“常青”之意。初三起開始去親友家拜年。禮物(俗稱包頭)宜“湊雙”,原為白糖、藕粉、蛋糕、糖棗(江米條)之類。給長輩的須有白糖或冰糖,壹般平輩不收或只收部分禮品,只有長輩才能收糖。招待拜年客,先上糖茶、雞蛋、面條,再上冷盤和“三套頭”(饅頭肉、年糕、麥餅或餛飩粿粽)以及湯菜,飲酒用菜也有節制,桌上的雞肉照例不動不吃。拜年後,長輩要給小輩“紅紙包”(俗稱串八卦)。收禮後壹般還要“回禮”。拜年直到正月十五元宵節才告結束,無故不去拜年意味著絕交。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提倡移風易俗,過“革命化”的春節,祭祖謝年等被抹上“封建迷信”和“宗派殘余”的色彩,較大型的祭祖活動常被勸阻取消。春節期間,有的地方組織黨團員、民兵築水庫、挖塘泥,或積肥、修渠道。改革開放後,春節的不少繁文縟節多有簡化或革除,唯上墳祭祖和拜年依然不變。上墳者鞭炮、煙花規格花費頗多,有的則改為敬獻鮮花,拜年禮品檔次提高,動輒數十上百元,壓歲錢也在百元至千元不等。
元宵節
元宵節即農歷正月十五。過了此節,年節即告結束,故分外隆重,富有喜慶。舉行家祭後,收下祖宗肖像,晚飯亦甚豐盛,且必有“麥餅”,有的還吃湯團,取其團圓、圓滿之意。飯後鳴放鞭炮,炒黃豆、花生、瓜子,謂之“爆元宵”。晚上,眾出觀燈,春節的迎燈活動也至此推向最高潮。城鎮的機關、單位、商店、工廠、學校,農村的廳堂、走廊和各家門口,都懸掛著各式彩燈,加之龍燈、花燈串演,到處燈火輝煌,車水馬龍。舊時正月二十縣城有“火炮會”,故其春節延至該日方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