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滿族男子多穿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夏季頭戴涼帽,冬季戴皮制馬虎帽。衣服喜用青、藍、棕等色的棉、絲、綢、緞等各種質地的衣料制作,褲腿紮青色腿帶,腳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制烏拉。頂上留辮子,剃去周圍的頭發。
女子旗裝
女子喜穿長及腳面的旗裝,或外罩坎肩。服裝喜用各種色彩和圖案的絲綢、花緞、羅紗或棉麻衣料制成。有的將旗袍面上繡成壹組圖案,更多在衣襟、袖口、領口、下擺處鑲上多層精細的花邊。腳著白襪,穿花盆底繡花鞋,褲腿紮青、紅、粉紅等各色腿帶。盤頭翅,梳兩把頭或旗髻。喜戴耳環、手鐲、戒指、頭簪、大絨花和鬢花等各種裝飾品。 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簽、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制,花色品種繁多,制作精美。
編輯本段服飾形式
帽飾
滿族女人無帽,男人有帽,分禮帽、便帽、風帽、氈帽、坤秋帽(女子冬季禦寒);鞋飾
男人的鞋為布底納綁,鞋臉鑲嵌雙皮條。冬天穿豬皮或牛皮靴,年邁老人多數穿高腰氈鞋。女人穿鞋下窄上寬、鞋臉尖端突出上翅、兩側綠花、形似小船的木底高樁鞋。具體有馬蹄底鞋、花盆底鞋、平底鞋、方頭鞋、尖頭鞋。
佩飾
滿族人佩帶的飾品分骨飾、石飾、珠飾、金銀飾等。選戴哪壹種首飾要根據地位身份,壹般說首飾的好壞可以看出地位的高低、家庭的貧富。女式旗鞋
滿族的女式旗鞋,稱為“寸子鞋”,亦稱“馬蹄底鞋”。鞋底中間即腳心部位嵌上3寸多厚的木頭,用細白布包上,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繡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還有壹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稱為“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繡花鞋,亦稱“網雲子鞋”。滿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繡花,而襪子多為布質,襪底也納有花紋。滿族婦女高底鞋。滿族婦女皆天足,舊俗喜穿木制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前平後圓、上細下寬,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故名。底高達三四寸,後京師旗婦有七八寸者。木底四周包裹白布。鞋面,富家多以緞為質,貧者布為之,皆彩繡花卉圖案,素而無花者,最為禁忌,以其近兇服。貴族婦女常在鞋面上飾以珠寶翠玉,或於鞋頭加綴纓絡。少女至十三四歲始用。民國以後,已不多見。
馬褂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壹種褂子。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為了騎馬方便,在長袍的外邊套壹種身長至臍,四面開禊的短褂,以禦風寒.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
坎肩
坎肩並不是滿族原有的服裝,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來的。坎肩分為對襟、撚襟、壹字襟、琵琶襟等多種。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繡花鋃邊。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
大拉翅
清代滿族貴族婦女發式。盛行於光緒、宣統年間。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式。另以黑緞、絨或紗制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制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於頭頂發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定。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上。通常於頭板正中戴彩色大絹花,稱“頭正”或“端正花”,並加飾珠、翠、玉簪、步搖和鮮花,或於右側綴壹彩色長絲穗。這種發式因頭板如兩翅張開而得名。
靰鞡
多為農村下層滿族人民冬季穿用的壹種皮革制作的鞋。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跑冰。它是很有特點的滿族服飾之壹,壹直在東北農村穿用。
編輯本段色彩與圖案
滿族的服飾色彩多以淡雅的白色、藍紫色為主,紅、粉、淡黃、黑等色也是其服飾的常用色。白色在滿族服飾中是壹個重要的顏色,因為,滿族傳統上有尚白的習俗,以白色為潔、為貴,白色象征著吉祥如意,所以,在滿族服飾中常在紅色、藍色等其他顏色的旗裝上鑲白色的花邊。 滿族婦女心靈手巧擅長刺繡,她們在衣襟、鞋面、荷包、枕頭等物品上刺繡花卉、芳草、鶴鹿、龍鳳等吉祥圖案。滿族服飾壹般在衣袖上繡的花最多。 滿族入關以後,服飾圖案中也常出現許多漢族的福、壽、萬等字的吉祥符號。雖然滿族的服飾有很強的民族傳統特色,但也隨其歷史的發展在不斷的演變著,特別是滿族入關以後,長期與漢族雜居,在服裝款式上,服飾色彩與服飾圖案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 窩龍帶也是滿族傳統服飾,亦稱馬甲,實為無袖的馬褂。有領,衣長及腹,多為兩側開衩,在領、襟等邊緣處飾以各色花紋。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和棉、皮、夾、紗之分。內蒙古的滿族男子多喜琵琶襟式坎肩。其式是將衣襟縫成弧形,即襟從領口至右肩處貼胸而下,但不到底,而又左轉至肚臍處,以致下襟缺壹小截,其式是為上下馬方便之故。女式坎肩多為對襟式,對襟下端多為如意頭式,衣緣多鑲以艷麗花邊。清代該服飾窄小,多穿於旗袍內,清末以來尚寬大,多套於旗袍外。因其美觀實用,至今在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及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仍有年長者穿著。 烏拉是滿族傳統的防寒靴鞋之壹。以豬、牛、鹿等獸皮縫制而成。形狀為前尖後圓,鞋幫貫以六個鞋耳,鞋口近腳處墊以襯布,並用壹細皮帶聯結靴耳。鞋較寬大,穿用時須在鞋中充墊“東北三寶”之壹的烏拉草。由於烏拉質柔量輕,行動自如,既可防寒,又利於軍事征戰及狩獵生活,故得以沿用下來,至今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壹些偏僻山村還可見到。服飾文化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制。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制,不可逾越。至於閑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制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制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壹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壹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 努而哈赤在統壹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袍”。滿族貴族入關統治全國後,清太宗皇太極認為清朝帝王應當維持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習慣,尤其是維持統治者的民族標誌的服飾制度,以此作為固國之本。於是便著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衣冠制,並三令五申,不許親王大臣學漢人穿褒衣博帶、寬袍大袖等。要求在宮廷裏的侍女奴仆都著滿族服裝,漢人成年男子衣著發式必須遵從滿族的習慣,只有在死後入斂殯葬時方可用漢人衣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