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漢族影響,形成為滿族的傳統節日。古稱十二月為“除月”,十二月的最後壹天稱“除日”,其晚稱“除夕”或“除夜”。壹月稱“元月”或“正月”。元月的第壹天稱“元旦”、“元日”或“正旦”、“正朝”、“新正”等。除夕為前壹年的最後壹夜,元旦為新壹年的最初壹天,送舊迎新,俗稱“過年”。“年”是滿族人最重視的盛大節日。普天同慶,舉家歡樂。
臘八”之後殺,故民諺雲:“小孩小孩妳別哭,過了臘八就殺豬。”為祝賀吉祥,年前家家要貼春聯、窗花、掛旗和“福”字。春聯由上聯、下聯和橫披組成,字數多少無定,要求對偶工整、平仄協調,內容吉祥,多貼在門上。上聯居右,下聯居左、橫披在上。
為供佛、祭祖,家家在年前要制好糕餌、米兒酒等供品。在臘月三十下午,請下香碟,拈香禮佛、祭祖,元旦清晨再祭。禮佛、祭祖是過年的大事。
除夕,在禮佛祭祖之後,幼輩要給長輩叩頭辭歲,長輩受而不答。受拜之後,要給幼輩“壓歲”荷包。平輩辭歲則同叩。之後,接“財神”,大放鞭炮。在院內撒滿芝麻稭,人們來回走踩,俗稱“踩歲”。取“步步登高”之意。半夜子時,家家吃餃子。包餃子時要把壹枚銅錢暗放在餃子中,滿族認為誰吃到了,就會“終年順利”。除夕夜,家家院內豎燈籠桿,上紮松枝,高懸紅燈,由除夕至初六,夜夜不息。
元旦之日要起早拜年,叩頭、互道吉祥,又稱“賀歲”。賀歲最遲不能過午,否則被視為不恭。黑龍江地區的滿族在元旦有“添財”之俗:“元旦擔水抱柴,扣門戶。問之,答曰:‘送財!’(送柴)則人之,而置其水、其柴釜竈中,大喊曰:‘添財!添財!’”滿族人民希望通過吉祥的語言和儀式,預祝新的壹年中財源滾滾。
滿族上元節俗稱“元宵節”,滿族的傳統節日。歡慶元宵節要大放彩燈,故俗又稱為“燈節”。同漢族壹樣,滿族也有元宵節吃“元宵”的習俗。
節日當天晚上,滿族家家戶戶懸燈,人人以觀燈為樂。上元節除了張燈、舞燈、賞燈等主要的活動外,還演出各種民間歌舞、百戲技藝等等,更增添了節日的歡樂氣氛。
滿族走百病滿族的傳統節日。正月十六日,滿族婦女有“走百病”的習俗。
《奉天通誌·禮俗二》載:“十六日,婦女於日暮結伴至空地,步行壹周,或至鄰家小坐而回,名曰‘走百病’。”有的地方婦女“走百病”是在冰上打滾,俗稱“枯轆冰”。邊滾邊念誦:“枯轆轉轆冰,不腰痛、不腿痛,枯轆枯轆冰,身上輕壹輕。”
滿族二月二俗稱“龍擡頭日”,是滿族的傳統節日。這壹天,滿族人家有“引龍”之俗。即晨起以竈灰撒院中,左右作大圓圈,復由堂門撒至大門,再延至井邊,灰道彎曲如龍,故俗稱“引龍”。然後在院子裏舉行祭祀,以求風調雨順。二月二所吃的應節食品,餅稱“龍鱗餅”,面條稱“龍須面”。此日,滿族閨中停止針線,恐傷龍目。
滿族清明節滿族受漢族風俗影響,也於清明節上墳祭祖,因此也屬於滿族的傳統節日。不過,祭祀方法與漢族風俗不同。漢族的風俗是焚燒紙錢後在墳頂上壓紙,而滿族則是“插佛托”。插“佛托”即插柳枝。在滿族所信仰的薩滿教的傳說中,柳是人類的始祖,人是柳的子孫。清明節在墳上插柳為祭,表示後人不忘先祖。
滿族中元節滿族的節日,滿族以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也視為超度亡靈的“鬼節”。節日裏,白天各寺院要設盂蘭會,燃燈念經,並紮糊法穿,臨池焚化。晚上點燃河燈,沿河漂蕩,寓意為“慈航普渡”。兒童成群結隊,各持蓮花燈而舞。
滿族中秋節八月十五日是滿族的傳統節日中秋節,秋月圓滿,滿族跟漢族壹樣把月圓當作是團圓的象征。因此,又稱中秋節為“團圓節”。
滿族人家過中秋節,要吃“團圓飯”。晚上在月亮初升之際,還要供月:在院內西側向東擺壹架木屏風,在屏風上掛雞冠花、毛豆枝、鮮藕之類,為供月兔之用。屏風前擺壹張八仙桌,桌上供壹大月餅。祭祀時,焚香、叩頭。因為月亮屬陰,所以拜月由滿族婦女先拜,男人後拜。祭祀完畢,將月餅切開每人分吃壹塊,稱之為“團圓餅”。
滿族頒金節頒金節是滿族人的節日,滿語即“頒金紮蘭”。“頒金”滿語意為“誕生”,“紮蘭”意為“喜慶之日”。1635年農歷十月十三日,後金汗王努爾哈赤的兒子皇太極廢除女真的舊稱,將族名定為滿族,並且正式宣布從此,滿族人民要為這壹天舉行隆重的慶祝儀式。新疆滿族在十月十三日這壹天,滿族人紛紛聚集在壹起,載歌載舞慶祝自己民族的節日,許多滿族同胞穿起旗袍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裝,跳起民間傳統舞蹈,唱起民間歌曲,開展各種慶祝活動。同時,還準備奶茶、薩琪瑪、打糕、金絲糕等民族食品,供大家品嘗。許多滿族作家、畫家、書法家、藝術家等為大家寫詩作畫,表演精湛的技藝,使慶祝活動十分熱烈而有趣。
滿族世居祖國東北白山黑水廣袤地區的滿族,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壹員,有著悠久的歷史與古老的文明。滿族的祖先,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肅慎。漢、晉時期,中原王朝稱肅慎為挹婁。北朝至隋、唐時期,挹婁的後裔稱為勿吉、靺鞨。金以後,居住在中原地區的女真人(滿族前身)逐漸融合於漢族之中。留居在黑龍江、松花江流域的女真人,經元至明,都歸中央政權統轄。15世紀後,女真人不斷南遷,又重新崛起。17世紀初,建州部首領努爾哈赤,統壹女真各部,於公元1616年建立了後金。1636年改國號為清。公元1636滿洲入關,繼而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了統壹的、封建的中央政權。直至辛亥革命清帝遜位,立國近三百年。清代滿族,與金代、元代、明代的女真族不同,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以女真族為主體,融合部分漢族、蒙古族及其他壹些民族的成員而形成的壹個新的民族***同體。這個新的民族,在同壹的地域內,有著***同的經濟生活,有著表現在***同文化上的***同的心理素質,形成了穩定的民族意識。並以嚴密的八旗組織,生氣勃勃的進取精神,和其他兄弟民族壹起,***同創造了亞洲東部最大的統壹的多民族的國家。
滿族散居全國各地,以居住在遼寧省的為最多,其他滿族散居在吉林、黑龍江、河北、內蒙古、新疆、甘肅、山東等省區和北京、天津、成都、西安、廣州、銀川等大、中城市。形成大分散之中有小聚居的特點。現在的主要滿族聚居區已建立帕巖、鳳城、新賓、青龍、豐寧等滿族自治縣,還有若幹個滿族鄉。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滿族人口數為10 682 263人。
因在經濟、文化、生活上交往密切,滿族人民逐漸習用漢語。現在,只有黑龍江某些邊遠的滿族聚居村屯,還有少數老年人會說滿語,其他地方絕大多數滿族人民已通用漢語。
清代以來的300多年間,滿、漢長期雜居***處,關內的滿族已在語言、服飾、習俗等方面與漢族無差異;居於關外各地的滿族人民,只是在滿族聚居的地區,仍有壹部分滿族居民使用滿語,保持滿族的壹些固有習俗。同時,從漢族習俗(包括漢語詞匯)中也可找出壹些滿族習俗的成份。滿族是壹個既善於學習又善於創造的民族,為發揚祖國文化作出了貢獻。
滿族服飾滿族的服飾、發式直接承襲了女真人喜尚皮裘、適於射獵、編發為辮的基本習俗,同時又融會了漢族、蒙古族等服飾的某些形式。其服飾、發式新穎多彩,尤其是袍、褂、鞋、帽、發辮更具有濃郁的民族風格。
旗袍:袍是滿族無論男女老幼、貧富貴賤都穿的服裝。滿語稱“衣介”。因為它是滿族旗人的常服,所以後世稱其為“旗袍”。袍的基本款式是圓口領、窄袖、左枉,衣擺四面開叉,有扣拌、束腰帶。男子穿的袍,長至腳面,下擺肥大。袍袖窄、四面開叉,下擺肥大,便於騎射,所以又成為“箭衣”。袍的狹窄袖口上,往往還要加壹個半圓形的袖頭,蓋在手背上。冬天可以禦寒保護手背,利於射箭,故稱“箭袖”。又以其形似馬蹄,因而稱為“馬蹄袖”。箭袖平時向上翻起,行禮時要放下。清代後期,箭袖失去了它原來的實際作用,只作為滿族上層人物“撣袖”行禮而用。
褂:滿族民間服飾,套在袍外的短衣稱為“褂”,也叫“外褂”。褂有補褂、常服褂、行褂等幾種形式。
補褂是清朝滿族官服褂。衣長過膝,袖長過肘,對襟施扣。常褂是平常所穿的褂子,形制與補褂大體相同,無補子。行褂是外出時穿的褂子。長僅及腰,袖長及肘,袖口平齊寬大。短衣短袖便於騎馬,所以又叫“馬褂”。
馬甲:是壹種無袖短衣,又稱“坎肩”。是壹種滿族便服。
鷹膀:是乾隆時期滿族八旗子弟穿的壹種外褂。
領衣:滿族早期的旗袍,都是圓領口無衣領。穿袍時需要另加壹硬領,這種硬領稱為“領衣”。
端罩:滿洲貴族及皇帝的近臣、侍衛,喜尚穿著壹種翻毛在外的皮裘,叫做“端罩”。端罩比袍略短,對襟、圓領口、平袖,形式與滿族官員的補服相似。
套褲:滿族人通常穿長褲、寬檔、肥腳褲。褲腰高闊,要在檔之上抿壹個大褶之後系以褲帶。褲腳也肥闊,同樣也要抿褶紮以腿帶。
此外,還有很多有民族特色的滿族服裝。如:冠帽、佩掛等。
滿族婦女的服飾,大體上與男子相同。也有官服、便服之分。官服分袍、褂、襯等,壹般多是窄而瘦長。
歷史上滿族的發式與發飾承襲金代以來女真人之俗。男子半剃半留,編發作辮。即:剃去周圍頭發,只留顱後發,編成壹條大辮子,垂於腦後,以彩絲系結,飾以金銀珠玉等。女子發式變化較多。幼年時發式與男孩相同,到成年待嫁時,開始蓄發、縮髻。成年婦女的發式,清代初期最流行的是“兩把頭”,又稱“架子頭”、“叉子頭”。
滿族食俗歷史上滿族的飲食,取其先世女真人的傳統習俗與漢族等其他民族的烹飪技術融匯在壹起。
主食:滿族以雜糧為主食,常食的谷物有稗、粟、小麥、大麥、林、黍、極、高粱、蕎麥等等。
滿族主食特點,喜歡面食、赫食,味尚甜、酸。
滿族菜肴以肉為主,尤其喜食豬肉,這是從其先世肅慎、挹婁就世世代代相沿的習俗。
此外,羊肉及各種禽獸之肉也都為其喜食。菜肴烹飪方法很多,但平民滿族人家主要是煮、燉、熬、燒、烤等等。其菜肴的種類及食用方法,在許多方面都還保留著古老的習俗。
滿族建築東北民諺稱滿族的房舍是“口袋房、萬字炕、煙囪立在地面上”,極其生動形象地概括了滿族房屋樣式的特點。
滿族每個家庭的居室壹般是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三間大多是在最東面壹間的南側開門,五間多是在東起第二間開門,形如口袋,故滿族俗稱“口袋房”。三間或五間若在居中壹間開門,則俗稱“對面屋”。開門壹間稱“外屋”,為廚房;西側(口袋房)或左、右兩側(對面屋)的房間稱“裏屋”,為臥室。三間的口袋房,外屋壹般是南、北二個鍋竈,竈火通裏屋炕。裏屋南北對面炕,西間靠山墻有壹連接南北兩炕的窄炕,南、西、北三炕成“仁”形,俗稱“萬字炕”,滿語稱“土瓦”。炕壹般寬六尺,高壹尺五寸,長兩丈五、六尺,因是兩間房的炕連在壹起,故俗稱“連二炕”。
滿族居舍的室內陳設,尤具滿族本民族特色。
外屋西側,南、北兩面為鍋臺,鍋臺後放餐具。鍋臺上方的西墻上,供奉竈王爺,配有對聯。上聯雲:“上天言好事”;下聯雲:“下界保平安”;橫披雲:“壹家之主”。在偏西北的地中間,常安石磨壹盤,可隨時磨面、碎豆。
裏屋的西墻上,供奉祖宗板子,板上有兩個匣子,壹個收存家譜,壹個收藏祭祖用的帳子。其下的西炕最尊,不準坐人。南炕次尊,為家主所居。炕中放置炕桌壹張,左右鋪條褥,用以待客。炕的兩端箱櫃,內裝衣物。
滿族信仰滿族及其先世,皆有信奉薩滿教的風俗。
薩滿教是壹種最古老的多神崇拜的原始宗教。以萬物有靈為思想基礎,在內容上包括自然祟拜、圖騰祟拜和祖先崇拜,並且具有壹定的祭儀。“薩滿”,原本是通古斯語,其意是激動不安和瘋狂舞動的人。因巫師做法時的舞蹈姿態十分奔放,所以稱巫師為“薩滿”。中國古代北方的許多民族,如匈奴、烏桓、鮮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都曾信奉過薩滿教,他們既有獨自的傳承,又有互相間的影響。滿族信奉薩滿教的風俗,即是因襲於此而又不斷發展的。
滿族禁忌在滿族的信仰習俗中,為了避兇,對某些認為有違神靈的話或事禁說禁做,稱為禁忌。
滿族喜慶婚嫁禁忌:年、節、喜慶日子,逢人必須說吉利話,俗稱“討吉祥”忌諱說喪氣話、倒黴話。
滿族人結婚、生孩子要請“全科人”照料,就是所謂的夫妻雙全、子女雙全的女人。這樣的人被認為命好、福大,也會施澤於新婚夫婦和新生的嬰兒。
滿族喪事禁忌:喪事中諱言“死”字。年長的人死去稱“老了”,或雅稱“仙逝”。死人穿的衣服稱“壽衣”。
滿族祭祀禁忌:滿洲人家無論貴賤皆於室內供神。凡室南向、北向以西室為正,東向、西向以南室為正。正室正墻供的祖宗板、祖宗匣、香碟等禁忌隨意娜動,尤其忌諱他人偷看。正室的西炕為神炕,禁忌坐臥,也禁忌在西炕堆放東西。
院內神桿最為神聖,忌諱摸、動。甚至日照的桿影也不準踏。
豢養牲畜的滿族人家,不得讓豬進人祭室院內。
此外,還有其他壹些禁忌,不壹壹列舉。
滿族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