琺瑯工藝是制作瓷器等藝術品所使用的工藝。
琺瑯工藝是以石英、長石、鉛丹、硼砂等以適當比例混合,並加入不同的金屬氧化物,經焙燒研磨制成粉末狀彩色塗料後,塗施於金屬器物坯體表面進行燒制的藝術創作過程。所見豐富亮麗的色彩,都需要經過反復上色和燒制才能形成。
琺瑯工藝的制作分類很多,壹般根據制作方法和胎地種類將其分類。琺瑯依據具體加工工藝的不同,又可分為掐絲琺瑯器、鏨胎琺瑯器、畫琺瑯器和透明琺瑯器等幾個品種。
琺瑯工藝的解析
根據制作方法大致可分掐絲琺瑯、內填琺瑯(即嵌胎琺瑯)、畫琺瑯等。掐絲琺瑯和鑲嵌琺瑯很久就在國內出現,歷史記載可追溯到宋元時期,但真正能在國內制作應是元代成吉思汗進攻大食,將該地工匠俘虜押回制作,並將該技藝傳入中原。
至明代,永宣宮廷中開始廣泛制作應用掐絲琺瑯,之後的景泰時期最有名氣,即人們俗說的“景泰藍”。畫琺瑯則出現較晚,於十五世紀中葉在歐洲佛朗德斯發明,十五世紀末在法國中西部裏摩居以內添琺瑯工藝為基礎,發展成畫琺瑯重鎮。隨著中西方貿易交往,從廣州等港口傳入國內。當時稱謂“西洋琺瑯”或“洋琺瑯”。清代宮內的畫琺瑯制作要在康熙三十二年、琺瑯作與玻璃廠成立之後才能開始研究制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