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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兒子上燈的風俗

生了兒子上燈的風俗

 生了兒子上燈的風俗,中國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土地面積最大的國家,還是全世界少數民族最多的國家,所以我們的民族文化很豐富,那麽生了兒子上燈的風俗是什麽意思呢?

生了兒子上燈的風俗1

 在客家,“燈”是方言“丁”的諧音,又是光明、希望、燈火燎原、生生不息的象征。客家人從中原祖地壹路披荊斬棘,最後落戶在現閩粵贛三地交匯地區,其獨特的生活經歷,使客家人形成了族群團結,***同禦敵的生存需要,由此產生的客家人尊祖念恩的傳統,借“燈”慶祝“添丁”。

  "上燈“即添丁

 在客家宗族社會,凡是男孩都要舉行“上燈”儀式,壹生只有壹次。“上燈”者年齡不分大小,剛誕下不久的男孩叫“升新丁”,年齡比較大的,因多種原因沒有舉行此種儀式的叫“升老丁”。因此,“上燈”實是各姓各族為當年新添男孩而舉行的慶祝活動。

  "上燈”的時間

 每年,凡本姓本族有“添丁”(即生有男孩)者,必須在祖祠上廳掛上壹盞新燈籠(諧“新丁”)。“上燈”的日期最早為正月初九,最遲為正月十九,但多為正月十五前後壹兩天。“上燈”意為向祖宗匯報,某家添了新丁。

  "上燈"的形式

 “上燈”時要辦“三牲”,酒果敬祖公及天地神明,講究的還辦“上燈酒”請親友團聚、祝賀。此俗在客家聚集地區,其禮節更繁,而且有所演變,他們在“上燈”後,中間還要“暖燈”(是“上燈”過程中的壹項活動,不能說是“暖燈節”)。

 最後才“敬祖謝天地”,非常隆重熱烈,有“壹家添丁,全村慶賀”之氣氛。

  “上燈”習俗的改變

 生了兒子的客家人在來年的元宵節這天就要在自家祠堂裏上燈,即掛上壹盞精美的燈籠,然後請村裏有尊嚴的老人,抱壹下男孩,並把他的名字正式寫進族譜裏,男孩就正式成為了這個家族的壹員,之後擺下酒席,宴請全村的男丁前來喝酒。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現在很多生女兒的也鬧燈,女兒也進入族譜。

生了兒子上燈的風俗2

  什麽是“上燈”?

 正月初十也是上燈節,這是壹個古老的習俗,早在漢朝時期就有了,壹般“上燈節”為五天,***分為三個步驟,分別為上燈,暖燈和落燈。從正月初十的零時開始“上燈”,也叫“開燈”,而這種上燈是專門為孩子祈求平安的。

 在《岑溪縣誌》中記載說:“每年正月初十,添了戶且為當年正月初十前出生,已滿月的人家,都要在這壹天懸燈慶祝”。“上”也就是“懸掛”的意思,而“燈”通“丁”,所以家中生了男孩就被稱為“添丁”,與“添燈”諧音。

 意思就是前壹年家裏生了男孩,並且是在正月初十之前已經滿月的孩子,到了正月初十這壹天就要“上燈”,也就是“添燈”。如果沒有滿月,則上燈的時間就到了下壹年的正月初十。

 在上燈時,壹般是孩子的父親帶著鞭炮,從自己家門開始壹直放到村中的社根,然後將花燈懸掛在燈棚中,花燈上寫有男孩的名字。“社”指的是村中土地爺居住的地方。

 之後村中負責寫族譜的長輩見到花燈後,就會把燈上面男孩的名字寫進族譜。在“上燈”這壹天,最先祭拜祖先,也就是告訴祖先,家裏“添丁”了。並且要擺酒席招待村中人,俗稱“請燈酒”。

 上燈之後還要“暖燈”,也就是從正月十壹之後,長輩要早晚到燈前觀看,並且要往燈中添油和祭拜,以確保花燈日夜不滅,代表香火不斷。到了正月十六日,將花燈取下來懸掛於祠堂或者客廳中,謂之“落燈”。

 這種習俗就是希望孩子能得到祖先和土地爺的保護,可以健康成長。之所以在“地日”這壹天上燈,就是因為土地是萬物之母,是萬物的出生之地。所以說“家中若添丁,地日必上燈”,是人們對孩子的壹種期望。

生了兒子上燈的風俗3

 點燈又稱上燈、添燈、升燈等,“燈”與“丁”音似,點燈(添燈)則添丁,這是壹項為慶祝生育男丁且正式寫入族譜的傳統民俗,隆重且熱鬧。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男孩”是點燈年俗不能變通的硬性規定,添口(生女孩)不點燈。

 在湛江,新添丁的家庭為了小孩的.升燈,早在在春節來臨之前則開始準備。

 首先是“定燈”——預定走馬燈。通常情況下,壹個片區——面積不大的村落的走馬燈制作,由壹個手藝人負責,按照村民所需的數據及規格籌辦,而後趕在正式升燈之前交付。

 其次,見告親屬——方便贈送男童新衣服,這是上燈風俗的重要構成。

 年初十前後,湛江各地的上燈年俗則陸陸續續進行。

 上燈有大致的儀式,走馬燈被懸掛祠堂或象征神廟的臨時棚之後,接下來是吊上“燈卵”且點亮內部油燈,最後道公佬協同當年上燈的家庭成員(上燈的男童及其父親,祖父健在也會參與)進行隆重的拜祭儀式。

 “上燈”既成,男丁名字正式寫入族譜,壹方面有被集體認可及接納之意,也蘊含了各種美好的寓意,平安、順遂、聰穎、有為……

  “結燈”的標誌是喝過“上燈酒”。

 年十六,村民會再次邀請道公佬主持“結燈”的拜祭儀式,而後取下象征人丁興旺,家族綿延千載的“燈卵”——帶回家慎重保管,完成走馬燈的焚燒,最後宴請親友喝上燈酒。

 在梅州,各地上燈的時間因地而異,介乎正月初九至正月十八之間,壹般集中在正月十二、十三、十四。

 梅州地區上燈的風俗,“請”花燈為最重要之壹。

 上燈前壹兩天,新丁家庭約定成俗地組織壹只請(買)花燈隊伍,由“丁首”帶頭——上壹年最先誕生男丁的家長,在鑼鼓隊及龍燈舞獅隊的相隨之下,壹路燃放鞭炮且炮聲不斷“請”燈。

 花燈請回家,鄭重安放在八仙桌之上,待上燈當天,“丁首”將召集其他家庭***同請出花燈,懸吊祖公廳屋梁下,並掛上象征男丁的燈帶,燈帶的數量依據上壹年出生的男丁而定,新添五個男丁,則五條燈帶,七個男童則七條燈帶,以此類推。

 當然,“升燈”不啻純粹的將花燈升起來,事實上,升燈儀式是整個活動的高潮部分,升燈前搶白花;升燈時放炮仗、燒煙火,也會舉行舞龍、舞獅等表演……

 以湛江及梅州兩地為例,同是上燈的傳統民俗,而“呈現”差異鮮明,可是無論形式上如何大相徑庭,其寄意始終壹致,壹為添丁之喜悅,同時希望小孩快樂、平安、出人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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