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不是新概念,從1998年招商銀行率先推出網上銀行業務之後,人們便開始接觸到網上繳費、網上交易和移動銀行業務。這個階段,銀行的電子支付系統無疑是主導力量,但銀行自身沒有足夠的動力也沒有足夠的精力去擴展不同行業的中小型商家參與電子支付。於是非銀行類的企業開始進入支付領域,它們通常被稱為第三方電子支付公司。目前,我國主要存在四種模式:支付網關型模式、自建支付平臺模式、第三方墊付模式、多種支付手段結合模式。
1、支付網關型模式
支付網關型模式是指壹些具有較強銀行接口技術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中介的形式分別連接商家和銀行,從而完成商家的電子支付的模式。這樣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包括網銀在線、上海環訊、北京首信等,它們只是商家到銀行的通道而不是真正的支付平臺,它們的收入主要是與銀行的二次結算獲得的分成,壹旦商家和銀行直接相連,這種模式就會因為附加值低而最容易被拋棄。
2、自建支付平臺模式
自建支付平臺模式是指由擁有龐大用戶群體的大型電子商務公司為主創建或它們自己創建支付平臺的模式,這種模式的實質便是以所創建的支付平臺作為信用中介,在買家確認收到商品前,代替買賣雙方暫時保管貨款。這種擔保使得買賣雙方的交易風險得到控制,主要解決了交易中的安全問題,容易保證消費者的忠誠度。采用自建支付平臺模式的企業有淘寶網、eBay易趣、慧聰網、貝寶等。這種支付平臺主要服務於母公司的主營業務,其發展也取決於母公司平臺的大小。
3、第三方墊付模式
第三方墊付模式是指由第三方支付公司為買家墊付資金或設立虛擬賬戶的模式。它通過買賣雙方在交易平臺內部開立的賬號,以虛擬資金為介質完成網上交易款項支付,這樣的公司有99bill、Yeepay等。
4、多種支付手段結合模式
多種支付手段結合模式是指第三方電子支付公司利用電話支付、移動支付和網上支付等多種方式提供支付平臺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中,客戶可以通過撥打電話、手機短信或者銀行卡等形式進行電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