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傳統孝文化認為,孝是壹種自然生發的親情。這種親情植根於血緣關系,生長於父母與子女長期的***同生活中,尤其是子女“三年不免於父母之懷”的嬰幼兒時期。同時,在子女的整個青少年階段,父母都為子女盡心盡力,體現了無私的愛。父母與子女的愛是自然生發的,是無條件的道德情感。子女為父母盡孝,是在成長懂事之後才成為理性自覺的。孝作為壹種親情,蘊含著父母養育未成年子女的責任和子女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這種責任和義務關系既不是契約關系,也不是任何意義上的等價交換,而是親情的自然產物,是壹種不可推卸的道德責任和義務。在我國傳統社會,孝在壹些時期與“父為子綱”緊密相連,因而在家庭關系中存在等級制和威權色彩,使孝的親情色彩受到嚴重削弱。這是不可取的。在當代社會繼承和弘揚傳統孝文化,應摒棄“父為子綱”等不合時宜的內容,而著眼於升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肉親情。
促進個體關懷他人和社會。在傳統孝文化看來,父母對子女的無私之愛,有助於培育子女對父母等親人的愛,進而外推到對其他社會成員以至民族和祖國的愛。這就是孟子所說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因此,為父母盡孝是壹切教化之本。誰相信壹個連“親親”的德行或情感都沒有的人會真心誠意地關心他人、熱愛祖國呢?因此,傳統孝文化把孝與公、忠聯系起來,強調人們以“親親”和盡孝為起點,培養關心他人、關心社會的胸懷和情懷。現代社會是所謂的“陌生人社會”,傳統社會中那種鄰裏守望相助的局面發生了很大改變。在這種新形勢下,我們可以合理借鑒和弘揚傳統社會中由近及遠、由己及人的“大孝”精神。有了這樣壹種精神,我們就能夠處理好自己與家人、社會、民族、國家的關系,關愛他人、服務社會,在關鍵時刻為國家和民族利益挺身而出、盡責盡力。
助推家庭養老。在傳統社會,養老問題基本上是在家庭內部解決的,其中孝文化起到了很大作用。諺語中所謂“養兒防老,積谷防饑”,就體現了這個特征。目前,我國社會老齡化愈益突出。截至2013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億。據預測,到2050年,這壹數字將接近5億,人口老齡化將由目前的14%左右逐年提高到本世紀中葉的35%左右。如何養老已成為刻不容緩的社會問題。養老問題可以通過社會化方式解決,敬老院、托老所等社會機構承擔了部分養老職能。然而,由於歷史文化傳統的影響,機構養老並非多數老年人的首選。同時,我國機構養老發展時間不長,軟硬件設施尚不完善,與社會需求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因而家庭養老的功能仍然不可替代。促進家庭養老,弘揚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孝文化無疑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