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說。說燈謎、對聯、酒令、字意、繞口令、俏皮話、反正話、笑話等。
(2)學。學人言、鳥語、市聲、各種人物的音容笑貌、各種表情姿態。
(3)逗。甲、乙二人裝成壹客壹主、壹智壹愚或壹正壹反,插科打諢,抓哏逗趣。
(4)唱。演唱無伴奏的弦子書、民間小調、太平歌詞;學唱京劇、地方戲並作滑稽表演。 表演對口相聲時,甲是逗哏的,乙是捧哏的。逗哏的主要敘述故事的發生發展,摹擬各種人物,發表褒貶評論;捧哏的對逗哏的敘述,不斷提出疑問,展開辯論,或加以發揮補充,以增加喜劇氣氛,使聽眾發出笑聲。 相聲的結構是三段體。壹般分為"墊話"(即開場白)、"正話"(主要正題)、"攢底"(結尾)。"攢底"應該在酣暢的笑聲中嘎然而止。"編筐織簍,全在收口",相聲中"攢底"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