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結婚風俗在閩南古老的婚俗是極為復雜的,那些不怕麻煩的婆婆媳婦們卻樂此不彼。壹個新媳婦要進門先要初看,三日之後雙方家裏沒什麽事發生,而且又都滿意的話才有下壹步,徜若在這三天其間哪壹方家有打破東西什麽的,或者小孩磕碰著,或其它什麽不吉詳的事發生,那麽就是再滿意也只能作罷。再則就是合生辰八字,壹般雙方年齡相差三、六、九也是不成的,這點倒是許多地方有這風俗了。接下來是擇日子對看,選個良辰吉日,男方父母帶上四色糖果餅幹,備好紅包或手飾什麽的,去女方家,如若滿意則留在女方家吃個便飯,女方家若是滿意便會在飯前讓姑娘出來倒杯茶給客人喝,若是不滿意姑娘是不會出來的,這樣男家也不必留下來吃飯了。吃完飯男方會留下壹個紅包或手飾說是給姑娘的見面禮,只是個禮,雙方都不會計較多寡的。這婚姻便算成了壹半了。在閩南比結婚更重要的是訂婚,不管妳有沒有辦結婚證,只要妳訂了婚這婚事便算是成了壹大半,在農村大家便認可了妳是個有家室的人了,雙方交往來來去去的有什麽事通知壹聲和娶了進門的媳婦是壹樣的。說起這訂婚也是極麻煩的。這訂婚前雙方要講好得多少聘禮,包括:聘金、姑娘的服裝費、手飾、糖果餅幹、煙、女方家請客的酒菜錢、等等,當然現在多半是折合了錢來的。到了那天男方家壹大清早的就要叫上二、三十幾個親戚,女人挑著三生香燭去祭祀祖先,然後分頭再十裏八鄉去每個寺廟進香這壹忙大約要從壹大清早忙到過午了。男人壹般在準新郎和他父母的帶領下挑著三生魚肉、四色糖果餅幹和水果帶著部分聘金(余下聘金的零頭留著要娶進門才付)來到女方家。女方家照列也是叫上十來個親戚,先給男家的每個客人上點心分個紅包,然後挑上男方送來的東西照列去十裏八鄉的進香。而女方家等客人吃過點心了就讓姑娘出來上茶,這茶上了,做準婆婆的自然要把給準媳婦的全套手飾給媳婦戴上(這手飾必須是成雙成對的)未來的嶽母自然也把給準女婿的戒指給他戴上,然後等進香的親戚回來熱熱鬧鬧的吃上壹頓飯,這婚算是定成了。接下來擇了日子到了談婚論嫁了,在閩南許多地方有姑娘的人家都愁,這陪嫁常讓許多人家砸鍋賣鐵嫁女兒。壹般來說男方送多少聘金女方要翻倍的給嫁妝(比如說:男方送了五萬聘金,女方家至少要陪嫁十萬,當然,有錢的人家多點,上百萬的陪嫁也是有的,沒錢的人家少點但壹般也不會少於聘金的壹倍)最是不濟的也就將那聘金原封不動的奉還,多少再陪上壹點兒,所以在閩南特別的重男輕女大約也是和這有關的。這婚前自然要準備各種各樣的必備品,我說的必備品不是家具什麽的而是其它壹些東西。臨近喜日了姑娘家要提前備壹些習俗的東西:五谷種(意在姑娘嫁過去回五瓜豐登)、桌頭紅(放在新娘房用的花什麽的,意在吉祥)、孝布(有紅繩系好的夠姑娘將來給做壹套孝服的白布,意在公婆長命百歲)七桶(包括臉盆,水桶和將來孩子的澡盆等***七個,意在有備無患和完整)、鉛(鉛在閩財和“緣”是同音的,意在姑娘家過去後與人結善緣,姑娘出嫁那天要穿的衣服從內到外全部都要用紅線縫上不鉛片)兩個箱子(這箱子是裝衣服和嫁妝的,結婚那天由伴娘等幫著拎過去然後放在廳堂要當眾打開查點嫁妝的箱底自然也要押錢的這壹來誰家的媳婦有多少嫁妝大家都清楚了,當然現在有的嫁妝是存折、房子什麽的那說用紅紙寫明了入了相框帶來)當然還有壹些零星的東西,我在這兒只說壹些普遍的習俗,現在有許多人可能刪減了些了。到了結婚前三天或壹天還有個擔盤的習俗(分三日盤和壹日盤,這個隨雙方的意思了)這擔盤照列是四色糖果餅幹和魚肉什麽的,現在許多人是直接折合了錢給女方,由女方自己去買,剩了些人力,到了那天男方只是意思性的挑了些過來,當然這多少嘛在沿海有些地方是多的驚人。壹擔為百斤,少則三十六擔,多則七十二擔。到了擔盤那天女方要叫上十幾個親戚兩人壹組的到村裏家家戶戶去分糖果餅幹。在沿海的那些地方分這些是用裝湯的盆子分的壹家壹盆,所以用得上這幾十擔的糖果餅幹了,有些人多的村子還不夠,也就只好由女家自個兒掏錢買了。在我這兒壹般是沒有那麽多的,也就是每家每戶各四個糖果四個餅幹。照列這天雙方還是要叫上許多親戚幫忙去十裏八鄉的廟裏去進香的,所以這個麻煩和累人就別說了。終於到了喜日子了.請客,這是那兒都有的就不必說了。那天新郎來迎娶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新娘,而新娘則由弟弟或哥哥還有叔嬸等陪去,沿海有些地方新婚是要戴著黃鬥笠的,鬥笠的只沿縫了黑紗,遮了面。(忘了說了,許多地方新娘在出嫁前要請壹位老人來絞臉,叫作開臉)到了男家,臨進門前新郎的至親都要先回避,新娘直接就進了新房直到請過茶才出來見人的。這請茶也是有講究的,茶葉是新娘帶來的,裏面放了鉛粉,前面已經說過了是為了結緣,還放了冬瓜糖紅棗什麽的,那叫甜。先給公婆上茶,照列有請專門在做這事的老人來,念些好聽的吉利話,上茶時許多地方新人是要給父母下跪的,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上完茶新娘要送給公婆見面禮壹般是金手飾,當然也有送衣服的,而公婆同樣也要給新媳婦封個紅包當見面禮。然後是新媳婦給新郎叔伯姨嬸,姐姐哥哥上茶,每上完壹次茶都得交換見面禮,這見面禮壹般為手飾衣服,有錢人家族又大的,這新娘要備的見面禮常常要花上萬元,窮人家只花三五百元的也有。這茶也請完了,到了這兒吃過婚宴算是結束了?呵,還沒呢。結婚的第二天,天還沒亮,新娘的弟弟就來接新娘回家了,這早的淩晨三四點就來,晚的五六點也來了。而新郎大約要臨午飯了才去新娘家。這天就由新娘家請新郎和新娘家的親戚了,這叫回門客,照列要鬧到晚飯過了,天黑了新郎才帶著新娘回家,而新娘家要準備兩根連頭帶尾的甘蔗和兩只帶路雞(壹公壹母)給新人帶回家。快到時會有人先通知新郎的家人,他們同樣要先回避了新娘,等新娘進了門才可以出來相見(這叫避親,閩南相遇叫作“堵”而吵架也叫作“堵”這回避也就是為了以後回避口角)這新娘回門呢,在新婚壹個月內要回門三次,當然余下的兩次沒有象第壹次那麽復雜了,只是都要等天黑才能回到新郎家,而新郎的家人也每次都要回避的。到此,這門親事才算是圓滿地完成了。(城市裏的壹般都不註重這些啦,基本上和各地大同小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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