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層制組織的基礎是理性—合法權威,即根據在組織內所處地位而產生的職權,行政人員的職權依理性建立的標準、法律和規章制度來確定,不是靠服從個體而是靠非人格化的規則來管理的,註重效率。這種組織具有以下特征:①基於職能專業化的勞動分工;②有明確的職權等級制;③有與任職者和職責相關的規章制度;④有處理工作的程序系統;⑤人與人之間關系的非人格化;⑥雇員的選擇與提升以其技術能力為基礎。
(2)傳統農業社會的政府管理
農業社會的行政模式是裏格斯提出來的,它具有以下特征:①經濟基礎是農業生產力;②土地的分配和管理是政府的重要事務;③官僚的職位重於行政政策;④行政風範帶有濃重的家族和親族主義色彩;⑤流行世卿世祿的行政制度;⑥政治與行政不分,權力來源於君主,行政官吏在政治和經濟上自成特殊的階級;⑦政府與民眾較少溝通,而且同壹階級成員的交往也受到空間上的限制;⑧行政活動以地域或土地為基礎,行政的主要問題是維持行政的壹致和統壹。裏格斯認為,傳統農業社會的社會結構沒有明確的、細致的社會分工,與之相適應,行政行為與其他的社會行為是混雜在壹起的,談不上有專業化的行政機構,其行政效率是極為低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