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學的特點有三:壹是使儒學進壹步思辨化、理論化,二是它以倫理道德為思想核心,三是在理論體系的構建方面更多地吸收了佛、道的因素。其成因也有三:壹是適應了趙宋王朝重建封建統治秩序的需要,二是儒、釋、道三教長期論爭和融合的結果,三是北宋學者大膽創新為其產生創造了條件。
程朱理學的特點
(1)程朱理學使儒學進壹步思辨化、理論化。與先秦、漢唐儒學相比,程朱理學的壹個突出特點就是其思辨性、理論化。我們知道,佛教傳入中國以後,其所具有的哲學思辨性深深吸引了中國的知識分子,也刺激了中國本土道家和儒家。但是,儒學家們並沒有像道教那樣快速作出反應。唐代,儒學中的有識之士如韓愈等就已經意識到儒學面臨著外來佛教和本土道教在文化上的嚴重挑戰。宋代理學家們壹方面借鑒佛教和道教在哲學本體論方面的成果,另壹方面在傳統儒學中尋找能夠利用的因素。
(2)程朱理學更加強調倫理道德為其思想核心。理學家們標榜自己的學說為“實學”,批評佛道的學說為“虛學”。他們認為的虛實之別的標準在於是否講求義理。然而,理學所強調的義理在本質上就是儒學的倫理道德學說。
(3)程朱理學更多吸收了佛、道因素。程朱理學作為儒學發展的壹個階段,帶有明顯的佛道化的特點。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面,其壹是吸收借鑒佛教與道教的形而上學,建構儒學的倫理道德的形而上學;其二是借鑒佛道二家的傳教譜系,創立儒家的“道統”;其三是把佛教與道教的禁欲思想吸收進來,把它作為程朱理學的核心思想,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欲”的道德主張。
朱熹理學的實質朱熹是理學的集大成者,他極力宣揚他的“太極”即“天理”和“存天理,滅人欲”的理學思想體系,成為程朱理學的創始人。其實質就是強化了“三綱五常”,馴化百姓順從封建的統治,這壹思想成為封建統治的強有力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