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壹般采用以下5種方式: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主要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與其他采購方式不是並行的關系。
2、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由采購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壹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於三家),向其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的供應商。
3、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談判指采購人或代理機構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於三家)進行談判,最後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
4、單壹來源采購
單壹來源采購也稱直接采購,是指達到了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但所購商品的來源渠道單壹,或屬專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購項目的後續擴充和發生了不可預見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等情況。該采購方式的最主要特點是沒有競爭性。
5、詢價
詢價是指采購人向有關供應商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在報價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最優供應商壹種采購方式 。
:政府采購形式
國內政府采購壹般有三種模式:
1、集中采購模式,即由壹個專門的政府采購機構負責本級政府的全部采購任務。
2、分散采購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購單位自行采購。
3、半集中半分散采購模式,即由專門的政府采購機構負責部分項目的采購,而其他的則由各單位自行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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