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樂的種類可以有:
藍調(Blues) 藍調音樂的產生是為了抒發演唱者的個人情感,顧名思義,這種音樂聽起來十分憂郁(Blue)。這種以歌曲直接陳述內心想法的表現方式,與當時白人社會的音樂截然不同。藍調音樂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這位1873年出生於美國亞拉巴馬州的“藍調之父”,創作了許多知名的藍調音樂,例如:St. Louis Blues、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
繁音拍子(Ragtime) 是壹種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環主題與變形樂句等法則,結合而成的早期爵士樂,盛行於第壹次世界大戰前後。其發源與聖路易斯與紐奧爾良,而後美國的南方和中西部開始流行,它影響了紐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獨奏與即興演奏風格。繁音拍子後來發展成結合流行音樂、進行曲、華爾滋與其他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樂器管弦樂隊編制的曲目陸續出現,它不但在黑人樂手與樂迷間流行,也被美國白人中產階級所接受。
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這種樂風的組成元素,就如同美國是壹個民族文化大融爐那般復雜、多元化,它包括:藍調、舞曲、進行曲、流行歌曲、贊美詩與碎樂句(Rags)等音樂元素,以對位法(Countpoint)與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體性音樂創作為動力元素,結合大量獨奏、即興裝飾性演奏與改寫旋律核心為要件所展現出來的音樂體系。紐奧爾良傳統爵士樂隊以小型團體為主,演奏主旋律的樂器是:短號、黑笛、薩克斯風與伸縮喇叭;伴奏樂器則有:大號、班卓琴、貝斯(常以撥奏為主)、小提琴、鼓和鋼琴。它們經常多部同時進行對位吹奏,制造出壹種熱鬧、歡樂氣氛。
爵士樂的曲調中,除了從歐洲傳統音樂、白人的民謠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個性的是“布魯斯音階”,而爵士樂的和聲可以說是完全建立在傳統和聲的基礎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種變化和弦,其中主要的與眾不同之處,也是由布魯斯和弦帶來的:爵士樂的各種樂器。爵士樂在使用的樂器和演奏方法上極有特色,完全不同於傳統樂隊。自“爵士樂時代”以來,薩克斯管成為銷售量最大的樂器之壹;長號能夠奏出其他銅管樂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誕的滑音,因而在爵士樂隊中大出風頭;小號也是爵士樂手偏愛的樂器,這種樂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產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區的幾個音幾乎成了爵士樂獨有的音色特征;鋼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後來出現的電吉他則以其打擊式的有力音響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據重要地位。相反,在傳統樂隊中最重要的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對次要壹些;圓號的濃郁音色在管弦樂隊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對於爵士樂隊來說,它的氣質太溫順了,幾乎無人使用。在管弦樂隊中,每件樂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盡量溶入整體的音響之中,在爵士樂隊中卻恰恰相反,樂手們竭力使每壹件樂器都“站起來”。
與傳統音樂比較而言,爵士樂的另壹大特征是它的發音方法和音色,無論是樂器還是人聲,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們絕不會將它們與任何傳統音樂的音色混淆。這些特殊之處大多來源於用樂器或人聲對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們有機會聽到真正的黑人田間歌曲和靈歌,就會發現那些由粗嘎到圓滑、由窒悶到響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蠻到抒情的大幅度的變化是多麽地富有特色、動人心魄。而在爵士樂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聲、高叫和呻吟,突出了這種感覺。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異效果的重要手段,在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於傳統觀念的顫音。我們知道,所謂顫音是音高(有時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規律的變化造成的。
(1) 從大音階來講,它的第三級(Mi)音和第七級(Si)音經常是降低壹些(平時講是降半音,實際上不到半音)。有時第五級(Sol)音也降半音。這些降音還常輔以滑音和顫音,因而更加強了歌曲憂郁、悲傷的色彩;由於有以上這些特點,按這種方法形成的音階,人們稱之為"布魯斯音階"。
(2)旋律中多用切分節奏和三連音,形成輕重音顛倒;
(3)節奏多為雙拍,通常為4/4拍,也有部分是2/4拍 ;
(4)從歌詞、曲調結構上講,布魯斯多采用對稱的、帶音韻的兩行詞。第壹句重復壹遍。每段曲調12小節,每句4小節,從而形成:‖∶ A ∶‖+B三句的固式曲式結構
(5)和弦常用主和弦(Ⅰ)、屬和弦(Ⅴ)和下屬和弦。(Ⅳ),因此,和聲聽起來很和諧,而且樸素。
爵士樂既可以是壹個能量巨大的大樂隊,或著是壹個獨奏薩克斯手吹奏長長的曲調,可以是壹個歌手詮譯壹首歌謠,也可以是壹個搖滾樂風格的吉他手隨意性的演奏,或是壹個融合爵士管風琴樂隊。它可以從其他音樂行駛中借用想法,但是直到樂手壹直演奏到他們能充分表達自己而且能夠自由第將音樂帶入壹個新的方向時,這才能稱為爵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