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設計階段,對統計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通盤考慮和安排,通過對客觀現象質的認識來確定對象的範圍和反映對象範圍的指標體系,表現為具體的設計方案;
B、調查階段,根據統計設計的要求,運用科學的方法,有組織、有計劃地搜集統計資料的過程,是統計活動的基礎性階段;
C、整理階段,根據統計研究目的,將統計調查所得的資料進行分類匯總或再加工使其系統化、條理化和更方面利用的工作過程,可看做統計調查的繼續和統計分析的前提;
D、分析階段,利用綜合指標和專門的方法,通過比較、判斷、推理,對事物的本質、規律及未來前景,從數量上進行說明和闡釋的工作過程,是統計工作和認識水平由感性到理性的決定性階段。
E.預測決策階段:對研究對象進行預測,對決策諸因素進行計算判斷,以對未來對象做出選擇。
(2)研究的方法:
A、大量觀察法,對所研究的事物的全部或足夠數量進行觀察;
B、統計分組法,按照確定的標誌,將被研究總體區分為性質不同的部分;
C、綜合指標法,運用各種綜合指標對總體現象的數量特征與數量關系進行描述分析;
D、時間數列分析法,根據時間數列的資料計算動態分析指標,來揭示研究對象的發展規律和發展程度;
E、相關分析法,測定客觀事物之間相關關系的規律性,並據以進行預測和控制的分析方法;
F、抽樣推斷法,根據概率論和樣本分布理論,運用參數估計或假設檢驗的方法,由樣本觀測數據來推斷總體數量特征。
G其他方法,如歸納法、模型法、試驗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