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粵曲清新柔麗,是中國曲藝家族中的重要成員。它用廣州方言演唱,流行於廣東、廣西、香港、澳門等廣州方言區域,並流傳到東南亞、北美等粵籍華僑及華人聚居的地區。
粵曲源自戲曲聲腔劇種粵劇清唱。約於清道光年間,有以清唱粵劇為業的八音班,他們用粵劇的劇本,用粵劇的曲調,用粵劇的“戲棚官話”分腳色演唱。以後又出現了穿街過巷賣唱的女盲藝人,被人們稱作“瞽姬”、“師娘”。她們每人都要掌握不同腳色的唱腔,壹人演唱多個腳色,較之“八音班”在歌唱技藝方面有了新的發展。這種演唱盛行了60多年,在粵曲史上稱為“師娘時期”。她們主要演唱的曲目有《百裏奚會妻》、《黛玉葬花》、《棄楚歸漢》等“八大名曲”。
民國以後,在茶樓歌臺上逐漸出現了明目女子演唱粵曲,人們呼她們為“女伶”。她們改“戲棚官話”為廣州方言,改假嗓為真嗓,並劃分為大喉、平喉(此為男角專用腔)、子喉(為女角專用腔)3種唱法,粵曲進入了鼎盛時期,史稱“女伶時期”。
近百年來,粵曲緊跟時代而發展,它善於吸收,能夠兼融並蓄,不斷豐富,不斷創新,拓寬了唱腔音樂,如將粵劇的“梆、簧”,廣東的曲藝龍舟、南音、粵謳、木魚歌,乃至廣東音樂(包括雜曲小調或器樂曲)均拿來填詞演唱。伴奏除高胡、揚琴為主奏樂器外,還加入了薩克管、小提琴、電子琴等等。粵曲脫胎於粵劇,它和粵劇在唱腔音樂方面長期存在著互相吸收、互相融化、互相促進、***同發展的極為密切的關系,因而粵曲和粵劇至今仍基本唱著相同的腔調。
粵曲音樂性強,註重唱功,不長念表,表演基本屬於戲曲清唱範疇。粵曲的基本唱腔是梆子、二黃;也有唱曲牌、小曲的;並吸納了粵語方言地區其他曲種如龍舟、木魚、南音、粵謳等說唱體唱腔和使用器樂曲(主要是廣東音樂)、歌曲曲調填詞演唱。粵曲唱腔在“師娘”時期向 “女伶”時期交替期間,產生了壹些重大的改革:如改“戲棚官話”演唱為用廣州方言演唱;改原用假嗓演唱為用真嗓演唱;把粵劇原來十大行當的唱腔並歸為大喉 (又稱左撤、霸腔,屬男角唱腔)、平喉(男角唱腔)、子喉(女角唱腔)三大類。伴奏樂器也由原來的幾大件(粵胡、揚琴、琵琶、笛子)發展成分硬、軟弓的樂器組合和中(民樂)西樂組合。以二弦、提琴(廣東特色樂器)、月琴、短喉管為主奏樂器的硬弓組合,多用於大喉唱腔的伴奏;以粵胡、揚琴、琵琶、橫簫、長喉管為主奏樂器的軟弓組合,多用於平喉、子喉唱腔的伴奏。還有以椰胡、洞簫、秦琴為主奏樂器,用來伴奏南音等唱腔的樂隊和加人了西洋樂器的中西混合樂隊等,伴奏形式不拘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