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帝王所穿戴的服飾具有特殊的標記,需要有壹套正規的服飾制度來加以規定,而且必須嚴格執行。皇帝是萬民仰視的真龍天子,擁有極其尊貴的身份,其衣裳配飾,從壹串珠玉、壹塊冕板、壹個圖紋、壹種顏色到壹件配飾,大到衣服的形制色彩,小到絲線的長度、衣料,都與禮制相關。因此,帝王服飾是整個服飾制度的準繩和基石。
據史書記載:在黃帝以前的時代,人們是頭插羽毛來遮蔽酷暑,身披獸皮來抵擋嚴寒的。到了黃帝掌管天下後,才第壹次制作衣裳,並推行於天下。《易經·系辭下》記載:“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之乾坤。”這裏的“垂衣裳”是指縫制衣裳。而且,黃帝、堯、舜所創制的衣裳依照的是《易經》中的乾坤兩卦,乾為天,坤為地,壹上壹下,上衣下裳,於是,人身體的上半部和下半部也就都有了衣服。
“標準的”專用帝王服飾出現於周代。當時的統治者對於各類人等所著服飾已有嚴格的規定,且被納入“禮儀”的範疇。等級尊卑十分明顯,不允許肆意僭越。當時發達的紡織、印染生產技術為周朝建立完善的服飾制度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輔佐成王的周公姬旦,為鞏固西周政權,制定了壹套較為完整的階梯式宗法等級制度,以明示官職上朝、公卿外出、後嬪燕居等的上衣下裳各有差等,並對衣冕的形式、質地、色彩、紋樣、佩飾等作了詳細的明文規定,成為周代禮治的重要內容。
據《周易》記載:“天玄(天青色、非黑色)地黃(土地色)。”周天子在祭天的時候所著服裝為玄衣纁裳,玄指黑色,纁兼有赤黃之色,玄衣即黑色面料的上衣,纁裳即為赤黃色的下裳。上衣繪有日、月、星、山、龍、華蟲等六章,類似於今天的手繪服裝,是畫工用筆墨顏料直接畫在布上的;下裳則用刺繡,有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等六章,***十二章花紋圖案。
這十二章圖案各有其特殊的象征意義:日、月、星辰,取其照臨光明,如三光之耀;龍,能變化而取其神之意,象征人君的隨機應變;山,取其能雲雨或說取其鎮重的性格,象征王者鎮重安靜四方;華蟲,雉屬,取其有文章(文采),表示王者有文章之德;宗彜,是宗廟的壹種祭祀禮器,後來在其中繪壹虎壹蛇,以示王者有深淺之知,也有說取其忠孝之意;藻,取其潔凈,象征冰清玉潔之意;火,取其光明,火焰向上有率士群黎向歸上命之意;粉米,取其潔白且能養人之意;黼,繡黑白為斧形,取其能決斷之意,黼與斧在發音上相近,古代也有通用的;黻,繡青與黑兩弓相背之形,取其明辯之意。
周以前,帝王服飾即繪繡有上述十二章花紋,到了周代,因旌旗上有日、月、星的圖案,服飾上也就不再重復,變十二章為九章。紋飾次序,以龍為首,龍、山、華、蟲、火、宗彜是手繪的;藻、粉米、黼、黻是銹上去的。其後的各個朝代,基本延續了十二章紋的傳統圖案,十二章逐漸成為中國歷代帝王的專用紋飾,它是中國古代王權的標誌。十二章中的龍和鳳,也逐漸為帝王專用,龍成為天子的象征,鳳則是至尊女性的代表。
帝後龍袍
“龍袍”是古代中國人壹個特定的傳統服裝模式,真正的龍袍出現的年代已無從考證。在敦煌壁畫中有西夏皇帝身穿龍袍的場景,遼代墓葬中也有類似的龍袍出土。從這些形象資料來看,古時的龍袍壹般采用團龍(龍位於圓形中間)紋樣,此種款式在當時可能還不局限於皇帝本人使用,凡具有較高品秩的達官貴人均可穿著。
元代龍袍的紋樣為過肩盤龍式,前胸和後背皆以大型柿蒂窠作過肩龍,兩袖上部為行龍(即側身的龍,按照上下不同的朝向分為“升龍”和“降龍”兩類),袍的下擺也為壹欄行龍。此種龍袍的形式後被明統治者沿用。
到了清代,龍袍的款式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朝服上仍為柿蒂窠的過肩龍,但在下擺處則有多個小團龍,而不似明代的行龍了;日常的袍服,則前後均有三條龍,呈品字形排列,左右是雙龍過肩,下擺則為有壹定高度的江崖海水。龍的造型與元、明兩代相比也有很大的變化。元代的龍紋較流動、靈活,頭部較小,但氣象寬闊宏大,富有精神;明代的龍紋粗壯有力,龍嘴或開或合,發與肘毛富於裝飾性,但有時形體大而失調;而清乾隆、嘉慶之後的龍紋已變得龍氣橫秋,形象更為臃腫,也更為怪誕。
清代皇帝的冠服,既是實用的衣物,又是封建等級的標誌。它們均以當時最名貴的綢、緞、羅、獸皮、黃金、珍珠、寶石為衣材料,由最優秀的織繡匠師縫制而成的。在形制上不僅保留了漢族服飾的特點,延續了自周以來十二章紋樣的傳統,而且還兼具滿族的特色。
皇帝的冠服分為禮服、吉服、常服、行服等,分別穿著於不同場合中。禮服是在大朝、大祀等比較隆重的典禮上穿的,包括朝冠、端罩(冬用)、兗服、朝服、朝珠、朝帶等,其穿戴方式都有嚴格的定制。吉服也稱彩服,用於壹般的典禮,如勞師、受俘、賜宴、祝壽等活動。常服屬於比較隨便的衣服,平常穿著。行服用於巡幸、出征等,凡是與遠行有關的,就要穿上行服,其紋飾、顏色都沒有嚴格的規定。
兗服是壹種古老的禮服,以石青色(即深藍色)為地,兩肩及前後胸均繡有壹正金龍(正龍,即正身的龍),壹***四個團龍,並伴有日、月、萬壽篆文及五色雲的紋飾。朝服則為皇帝上朝時所穿的壹種禮服,以亮麗的明黃緞作整件衣料,披領及袖采用石青色。朝服上所繡紋飾有:兩肩及前後胸各繡壹條正金龍,腰帷是五條行龍,衽部為壹條正龍,下段疊褶處(類似於百褶裙的折褶處)前後各有九條團龍,袍的下部則有兩條正龍與四條行龍,加上披領上的兩條行龍和馬蹄袖端各有的壹條正龍,整件朝袍壹***繡有三十八條形式各異的龍,包括正龍、行龍、團龍等。除金龍外,還在袍的不同部位繡有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彜、藻、火、粉米等皇帝朝服特有的“十二章”紋樣。
皇後的冠服,同樣有禮服、吉服之分。皇後的朝袍也是明黃色的,披領及袖為石青色,前後胸及領、袖各有壹條金龍,間以五色雲朵,下為海水紋。有的中間有疊褶,腰帷四條行龍,下幅為八條行龍,前後各壹條正龍,兩肩行龍各壹條,比皇帝的朝袍上出現的龍要少很多。除朝袍外,還有朝裙。朝裙屬有疊褶,上為紅色織金壽字緞,下為石青行龍妝緞,夏裙則以透氣涼爽的紗為裙料。皇後的禮服中還有壹種叫朝褂,形壯似長坎肩,穿在朝袍外。石青地,片金邊兒,前後繡有兩條立龍,下分四層花紋,金龍周圍襯以萬福、萬壽紋樣。吉服稍簡單些,但仍用華貴的織繡物來裝飾。
官員的補服
在中國古代服飾制度中,最能反映絲綢與封建等級制度的密切關系的,則是文武百官的補服。補服是壹種飾有品級徽識的官服,或稱補袍,與其他官服有所不同。主要區別是:其服飾的前胸後背,各綴有壹塊形式、內容及意義相同的補子。因此,只要壹望補子上的紋樣,便可知其人的官階品位,這有點類似於現今軍官的軍銜。
補子的源頭可以上溯至蒙元時代。內蒙古正藍旗羊群廟出土的元代石雕上就有花卉紋的補子,同時在壹些元代墓葬中也確實發現了不少具有方補形式的元代織物。但這些服飾沒有作為補服出現,且這些方補多作花卉狀,它們在當時並沒有作為官階的標誌。
真正代表官位的補服定型於明代。據《明史·輿服誌》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定,官吏所著常服為盤領大袍,胸前、背後各綴壹塊方形補子,文官繡禽,以示文明,武官繡獸,以示威武。壹至九品所用禽獸尊卑不壹,藉以辨別官品。文官:壹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鷴,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武官:壹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雜職:練鵲;風憲官:獬豸。除此之外,還有皇帝作為賜服專門賜給特定人物的賜補,有鬥牛和飛魚兩種。
從明代出土及傳世的官補來看,其制作方法有織錦、刺繡和緙絲三種。早期的官補較大,制作精良,文官補子均用雙禽,相伴而飛,而武官則用單獸,或立或蹲。到了清代,文官的補子卻只用單只立禽,各品級略有區別,通常是:壹品鶴,二品、三品孔雀,四品雁,五品白鷴,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鵪鶉,九品練雀;而武官還是用單獸,通常為:壹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馬。
明清官員所用補子都是以方補的形式出現的,與明補相比,清代的補子小而簡單,前後成對,但前片壹般是對開的,後片則整片織在壹起,主要是為了便於穿著。前片官補正好位於清代官服的前胸,為便於解系紐扣,只能將前片對半分開。
在明清兩代,受過誥封的命婦(壹般為官吏的母親及妻子)也備有補服,通常穿著於慶典朝會上。她們所用的補子紋樣以其丈夫或兒子的官品為準。女補的尺寸比男補要小。凡武職官員的妻、母,則不用獸紋補,也和文官家屬壹樣,用禽紋補,意思是女子以閑雅為美,不必尚武。
這裏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在明清時期,官補制度並沒有被嚴格執行,以下僭上的事情時有發生,尤其是明代。明代的補子自明初到晚期曾多次更定,特別到了明中後期,違制現象屢有發生,且多為武官。因此,有許多明墓出土的官補與墓主的身份並不壹致。現今已成為文物收藏精品的補子,在國際文物拍賣會上非常受歡迎。國際市場上的補子分類十分齊全,有男補女補、方補圓補,文補武補。其中男補貴於女補,武補貴於文補。由於武官著裝多僭越品級,所以,武補中較低者如八品犀牛及九品海馬幾乎難以尋覓,反而價格最為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