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犯罪學各理論學派的主要觀點介紹如下:
古典主義犯罪學派,代表人物:意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和英國法學家邊沁。
理論特點:專斷、無系統性、沒有“正當程序”、嚴厲、主張身體上的刑罰。
人性:假設人人平等,人們生活在相同的環境中,並且具有相同的能力和機會,人們具有自由意誌,犯罪者和普通人的區別在於選擇,即犯罪者選擇去犯罪,人類是理性的、受利益驅動的動物,人類會權衡選擇的利弊,趨利避害,如果犯罪帶來的好處大於壞處,那麽人類就會犯罪。
制度:應該以防止犯罪的發生作為優先方向,關註於犯罪而不是犯罪的人。
拓展介紹
古典犯罪學派亦稱“刑事古典學派”。是反映資本主義上升時期新興資產階級刑法思想和刑事政策的犯罪學思想流派。犯罪學的第壹個重要理論學派。產生於18世紀中期。
代表人物為意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和英國法學家邊沁。英國啟蒙思想家J.洛克亦提出,只有法律才是善與惡的標準。奠定該學派的理論及思想基礎,被稱為“近代刑法之父”的費爾巴哈完成該學派的理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