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於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於終南,而都邑之麗山者,莫近於扶風。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此淩虛之所為築也。
方其未築也,太守陳公杖履逍遙於其下。見山之出於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於墻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築臺,高出於屋之檐而止。然後,人之至於其上者,恍然不知臺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淩虛。”以告其從事蘇軾,而求文以為記。軾復於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有淩虛臺耶?廢興成毀,相尋於無窮,則臺之復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嘗試與公登臺而望,其東則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則漢武之長楊、五柞,而其北則隋之仁壽、唐之九成也。計其壹時之盛,宏傑詭麗,堅固而不可動者,豈特百倍於臺而已哉!然而,數世之後,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頹垣無復存者,既已化為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而況於此臺歟!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誇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
既以言於公,退而為之記。
喜雨亭記
亭以雨名,誌喜也。古者有喜,則以名物,示不忘也。周公得禾,以名其書;漢武得鼎,以名其年;叔孫勝狄,以名其子。其喜之大小不齊,其示不忘壹也。
予至扶風之明年,始治官舍。為亭於堂之北,而鑿池其南,引流種樹,以為休息之所。是歲之春,雨麥於岐山之陽,其占為有年。既而彌月不雨,民方以為憂。越三月,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官吏相與慶於庭,商賈相與歌於市,農夫相與忭於野,憂者以喜,病者以愈,而吾亭適成。
於是舉酒於亭上,屬客而告之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則無麥。”“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則無禾。”無麥無禾,歲且薦饑,獄訟繁興而盜賊滋熾。則吾與二三子,雖欲優遊以樂於此亭,其可得耶?今天不遺斯民,始旱而賜之以雨,使吾與二三子得相與優遊而樂於此亭者,皆雨之賜也。其又可忘耶?”
既以名亭,又從而歌之曰:“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為襦;使天而雨玉,饑者不得以為粟。壹雨三日,伊誰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歸之天子,天子曰不然;歸之造物,造物不自以為功;歸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
超然臺記
凡物皆有可觀。茍有可觀,皆有可樂,非必怪奇偉麗者也。哺糟啜,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飽。推此類也,吾安往而不樂。
夫所為求福而辭禍者,以福可喜而禍可悲也。人之所欲無窮,而物之可以足吾欲者有盡。美惡之辨戰於中,而去取之擇交乎前,則可樂者常少,而可悲者常多,是謂求禍而辭福。夫求禍而辭福,豈人之情也哉?物有以蓋之矣。彼遊於物之內,而不遊於物之外。物非有大小也,自其內而觀之,未有不高且大者也。彼挾其高大以臨我,則我常眩亂反覆,如隙中之觀鬥,又烏知勝負之所在?是以美醜橫生,而憂樂出焉,可不大哀乎!
余自錢塘移守膠西,釋舟楫之安而服車馬之勞,去雕墻之美而庇采椽之居,背湖山之觀而行桑麻之野。始至之日,歲比不登,盜賊滿野,獄訟充斥,而齋廚索然,日食杞菊,人固疑予之不樂也。處之期年,而貌加豐,發之白者,日以反黑。予既樂其風俗之淳,而使吏民亦安予之拙也。於是治其園囿,潔其庭宇,伐安邱、高密之木,以修補破敗,為茍完之計。而園之北,因城以為臺者舊矣,稍葺而新之,時相與登覽,放意肆誌焉。南望馬耳、常山,出沒隱見,若近若遠,庶幾有隱君子乎?而其東則盧山,秦人盧敖之所從遁也。西望穆陵,隱然如城郭,師尚父、齊威公之遺烈猶有存者。北俯濰水,慨然太息,思淮陰之功而吊其不終。臺高而安,深而明,夏涼而冬溫。雨雪之朝,風月之夕,予未嘗不在,客未嘗不從。擷園蔬,取池魚,釀秫酒,瀹脫粟而食之,曰:樂哉遊乎!
予弟子由適在濟南,聞而賦之,且名其臺曰“超然”,以見予之無所往而不樂者,蓋遊於物之外也。
放鶴亭記
熙寧十年秋,彭城大水。雲龍山人張君之草堂,水及其半扉。明年春,水落,遷於故居之東,東山之麓。升高而望,得異境焉,作亭於其上。彭城之山,岡嶺四合,隱然如大環,獨缺其西壹面。而山人之亭,適當其缺。春夏之交,草木際天,秋冬雪月,千裏壹色。風雨晦明之間,俯仰百變。山人有二鶴,甚馴而善飛。旦則望西山之缺而放焉,縱其所如,或立於陂田,或翔於雲表,暮則東山而歸,故名之曰“放鶴亭”。
郡守蘇軾,時從賓佐僚吏往見山人,飲酒於斯亭而樂之。挹山人而告之曰:“子知隱居之樂乎?雖南面之君,未可與易也。《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詩》曰:‘鶴鳴於九臯,聲聞於天。’蓋其為物清遠閑放,超然於塵埃之外,故《易》、《詩》人以比賢人君子、隱德之士。狎而玩之,宜若有益而無損者,然衛懿公好鶴則亡其國。周公作《酒誥》,衛武公作《抑戒》,以為荒惑敗亂無若酒者,而劉伶、阮籍之徒以此全其真而名後世。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閑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為害,而況於鶴乎?由此觀之,其為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
山人欣然而笑曰:“有是哉!”乃作《放鶴》、《招鶴》之歌曰:“鶴飛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覽兮,擇所適。翻然斂翼,宛將集兮,忽何所見,矯然而復擊。獨終日於澗谷之間兮,啄蒼苔而履白石。鶴歸來兮,東山之陰。其下有人兮,黃冠草履,葛衣而鼓琴。躬耕而食兮,其余以汝飽。歸來歸來兮,西山不可以久留。”元豐元年十壹月初八日記。
文與可畫侉篔筜谷偃竹記
竹之始生,壹寸之萌耳,而節葉具焉。自蜩腹蛇蚹以至於劍拔十尋者,生而有之也。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葉葉而累之,豈復有竹乎!故畫竹必先得成竹於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鶻落,少縱則逝矣。與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識其所以然。夫既心識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內外不壹,心手不相應,不學之過也。故凡有見於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視了然而臨事忽焉喪之,豈獨竹乎?子由為《墨竹賦》以遺與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養生者取之;輪扁,斫輪者也,而讀書者與之。今夫夫子之托於斯竹也,而予以為有道者,則非耶?”子由未嘗畫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豈獨得其意,並得其法。
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縑素而請者,足相躡於其門。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曰:“吾將以為襪材。”士大夫傳之,以為口實。及與可自洋州還,而余為徐州。與可以書遺余曰:“近語士大夫,吾墨竹壹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襪材當萃於子矣。”書尾復寫壹詩,其略雲:“擬將壹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予謂與可,竹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於筆硯,願得此絹而已。與可無以答,則曰:“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哉!”余因而實之,答其詩曰:“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與可笑曰:“蘇子辯則辯矣,然二百五十匹,吾將買田而歸老焉。”因以所畫筼筜谷偃竹遺予,曰:“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筼筜谷在洋州,與可嘗令予作洋州三十詠,《筼筜谷》其壹也。予詩雲:“漢川修竹賤如蓬,斤斧何曾赦籜龍。料得清貧饞太守,渭濱千畝在胸中。”與可是日與其妻遊谷中,燒筍晚食,發函得詩,失笑噴飯滿案。
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沒於陳州。是歲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書畫,見此竹廢卷而哭失聲。昔曹孟德《祭橋公文》,有“車過”、“腹痛”之語。而予亦載與可疇昔戲笑之言者,以見與可於予親厚無間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