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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有什麽風俗習慣?

1、拔雉毛

廣西苗族小夥子向意中人求愛,在蘆笙上插上壹支美麗的野雞毛,對著姑娘吹起動聽的曲子。小夥子舞動著蘆笙使野雞毛輕拂著姑娘的臉頰。假如姑娘有意,就隨手撥下蘆笙上的野雞毛;反之,就不拔而轉身走開。

2、半路“抓親”

此風俗流行於湘西苗族地區。姑娘結婚時,由六個年輕姑娘和壹位40多歲的中年婦女組成送親隊伍。迎親隊伍由六個小夥子和兩個姑娘組成。

兩支隊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發,相會後,迎親隊伍把挑來的糯米飯交給送親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籃交給迎親的姑娘,然後起把糯米飯給大家吃。

這時迎親的壹個姑娘說:“婆婆,誰是我家嫂嫂啊?”話音沒落,送親的姑娘將新娘緊緊圍在中間保護起來。迎親的小夥子和姑娘們就設法去“抓”新娘。最終新娘還是被“抓”走了,送親的也便完成了任務。迎親的帶走新娘,雙方道別而去。

3、半夜搬家

是雲南祥雲縣茶朗哨鄉苗族的壹種世代相傳的習俗。舊社會半夜搬家是為躲避財主的債務,如今已失去本來的意義,成為壹種傳統的民族活動了。不論誰搬家,村裏人都來幫忙祝賀。

他們把要搬走的東西放在院子中間,吹蘆笙、吹嗩吶,彈三弦,大家圍著家具起舞,歌舞壹停,主人忙給客人敬酒。把家具搬放在新房院後,再次圍成圈跳起歡快的舞蹈。

跳舞的圈子十分講究,中間壹圈是小孩,象征苗家的希望和未來;第二圈是姑娘,象征美好的花朵;第三圈是小夥子,象征著苗家興旺堅強;第四、五圈是老人,表示苗家兒女在老壹輩培養、教育下茁壯成長。

擴展資料:

苗族的禁忌

湘西苗族日常生活禁忌較多,如不準在家裏或夜裏打口哨;忌震龍巖(堂屋中央有塊蓋板巖,下面安放龍的祭品,是龍的棲息之所);父母在,晚輩不能包白帕。

早起至早餐時間內,忌說“龍”、“蛇”、“虎”、“豹”和“鬼”;每年立春後,連續忌5個“戊”日,當天不準挑水,不準動土;立春五“戊”為“春社”,社在“戊”前壹日為“小社”,在“戊”後壹日為“大社”。

小社殺羊,大社殺豬,以祭社菩薩,祈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人丁清吉,六畜興旺;過年前後,從臘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十五日壹段,忌理發、忌在太陽下曬衣、忌婦女用針錢、忌三腳架上插柴燒、忌財物外出、忌搓繩子、生辰屬犬鼠者忌掃地;年三十忌推磨、梳頭。

正月初壹至初三忌煮飯(先用甑子蒸好飯)、除夕殺公雞只吃肉禁喝湯等;開春後,人牛出工,都要選個好日子,人是“馬、鼠、狗”三個日子好,母牛逢“鼠日”出工,產牛兒多,公牛逢“馬日”出工力氣大。

拋糧下種也選種子,“羊日”忌下谷種,說是枯焦日,“蛇、牛、雞”日忌下包谷種,說是紅煞日,均不利於莊稼的生長,以“馬、猴”日下種最好;“過年”、“大端午”、“七月半”忌婦女串門;立秋忌圍園圃、扯菜。

農歷每月初五、十四、廿三日為月忌日,忌開頭辦喜事;吳姓忌吃狗肉;龍姓忌吃羊肉;屋前後所謂龍脈線上和已葬前不準埋人,如果有犯禁忌,可能引起訴訟和械鬥;有的苗家忌外人進屋坐在火坑的正面和左邊(傳說那是祖先神位)等。以上禁忌各地有所不同,現大部分已被新的習俗所取代。

百度百科-苗族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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