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大老爺是由鄉閭的伯公祭祀發展而來的。
土神的祭祀,是種社區性的節日。潮汕人把這種節日俗稱為“營大老爺”。 這種節日起源於土地崇拜,上地崇拜導致土神的產生。土地之神,古人稱之為“社”,潮汕人則把它叫做土地公或者伯公。土神的祭祀,有兩種性質。壹種出於對所耕種的土地的崇拜,是對土地上生長五谷,供給人們食糧的報德;壹種出於對所定居的土地的崇拜,是對土地營建鄉邑,保護人門安居的感恩。在亡古時期已經是這樣。商代的甲骨文,就有“要不要向邦國的土神祈求豐年”的蔔問(《前》4·17·3);近幾年在鄭州商代工城遺址發掘出壹處以立石為中心的祭祀地,考古學家說,這是建城時祭祀土神的遺跡(裴明相《鄭州商代王城的布局及其文化內涵》)。在潮汕,伯公的祭祀仍然保留著這兩種性質。上面提到的六月廿六引自公生,屬於前壹種性質。潮汕人建房子、創村寨要先拜伯公,屬於後壹種性質,而鄉閭間在春日對伯公的祭祀,則兩種性質兼具。例如,《普寧縣誌》載: (二月)春社日,各鄉農民具香帛、酒饌,相率祀其鄉之土神,以祈谷。祀畢,聚飲於神側,曰“做社”。《南澳縣誌》也載: (二月)二日,各街社裏逐戶斂錢,宰牲演戲,賽當境土神,名曰“春祈福”。 春日社神的祭祀,既有五谷豐登的祈禱,也有臺境安寧的冀求。在潮汕社會最基層的裏社,社神大多就是伯公。 營大老爺是由鄉閭的伯公祭祀發展而來的。 鄉間社神的祭祀,本來只是壹種宗教儀式,後來,由於在祭祀過程出現了某種社會組織形式,社祭本身也就開始有了其他的功能,這種發展,在南北朝時已經出現。《荊楚歲時記》說: 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飧其昨。 可知梁朝時候,社祭之日,鄰裏合會醵錢買辦牲酒祭品,先祭過土神,然後大家壹起聚餐。社祭除了酬神之外,顯然也有了增進鄰裏團結、加強鄉村治理的作用。於是,隨著歷史的發展,在社區的整合與擴展的過程,產生了社祭和廟祀的混和,即在壹個擴大了的社區中,由某壹座神廟承擔起社壇的功能。這座神廟所供奉的某壹位神明也就成為這個社區的社神,潮汕人將它稱做“大老爺”。 在壹個相對獨立的社區裏,各色名目的老爺按照其祭祀範圍的大小,被組織在壹個有等級的系統之中。在鄉村,裏社各有所祀的伯公,全村有***祀的大老爺;有些地方,相鄰的幾個村子由於行政上或者經濟上的原因而有了密切的關系,也有數村***祀的大老爺。在城鎮,街巷各有所祀的伯公,各坊有***祀的大老爺,而其上又有全城鎮***祀的大老爺。這些伯公、老爺的祭祀,還保留著上古上神春祈的遺風,時間集中在農歷年初,故潮汕有“營神正、二月”的俗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