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病情和病種的不同,大致可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這三種不同時機進行治療。凡是熱性病早期,應在熱癥才起,熱勢亢盛的時期,及時放血。有些病則在病程的中期,當寒戰才停,身體才感麻重之時,就及時刺血,放出惡血,以免熱性擴散,難以控制。而在血病及赤巴病過程中,病血已散布在脈道之中,或因飲食不當而有余熱未消,已散布於脈道,雖屬晚期,也可放血治療。
放血時,如流出液色黃而稀,甚或有泡沫、粘液者,均為歹血病血。如果放出的血色鮮紅且較稠者,則顯然不是病血,不能再放。至於放血多少合適,也要根據病情和病人的壹般情況而定,壹般病人體質較壯實者,可略多放些。放血後,壹旦病血流盡,壹現好血,即應該停止,勿放血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