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人民能歌善舞。藏族歌舞種類、形式很多,各地區的名稱也不相同。民間歌舞“諧”是壹種以歌為主,歌舞結合的群體舞蹈,壹般是男女各站壹邊,拉手成圈,邊唱邊舞。民間舞蹈還有“卓”、“熱巴”、“鍋莊”等。“羌姆”是藏族的宗教舞蹈,表演時有鼓、鈸、銅號、骨號伴奏,喇嘛頌經伴唱,氣勢壯觀,寓意深刻,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 熱巴:熱巴是藏族的壹種以鈴鼓舞為主,包括弦子、鍋莊、踢踏、說唱、和雜耍在內的綜合表演藝術。相傳為11世紀的流浪僧人米拉熱巴所首創,距今已有900多年的歷史。舞時,男執銅鈴,女舉手鼓,舞蹈由慢而快,常作“頂鼓翻身”、“躺身蹦子”、“單腿轉”等特技表演。從事這種表演的藝人也稱為“熱巴”。 踢踏舞:藏族踢踏舞,最初為宮庭舞。跳舞時,腳穿硬底皮鞋,通過踏出有變化的節奏表達內心的感情。踢踏舞由橫笛、揚琴、六弦琴、銅鈴,月琴等伴奏,節奏由慢而快,達到高潮時以結束步突然結束。 勒謝:勒謝是藏族的壹種勞動歌舞。在勞動的同時,口中的歌與手中的工具及腿腳有節奏的動作相配合,使勞動成為邊歌邊舞的形式。在進行鏟土、打夯、垛麥等強體力勞動時,口中的歌有很強的勞動號子味道。 藏戲:廣泛流行於藏族地區的以歌舞形式表現故事內容的綜合性藝術。藏語稱“阿吉拉姆”,意為“仙女大姐”。相傳是15世紀初由噶舉派喇嘛湯東傑布為化募修建雅魯藏布江鐵索橋資金而創。傳統劇目大多取材於民間故事、歷史傳記、歷史事件,如《文成公主》、《諾桑王子》等。連臺演出,並穿插歌舞,演唱時,其他演員也合聲幫腔。唱腔變化較多,舞蹈動作舒展。壹出戲壹般分三個段落:①出場儀式,藏語稱為“頓”;②正戲,藏語稱為“雄”;③演出結束時的祝願形式,藏語稱為“紮西”。伴奏主要用鼓、鈸等。化妝、道具都根簡單,過去多在廣場演出。民主改革後,藝人的地位得到提高,劇目也經過改革,得到新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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