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
TOT融資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 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幹年內的收益,壹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壹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PPP融資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 公***基礎設施的壹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基礎設施的建設。
PFI融資模式,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采用。
ABS融資模式,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壹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 募集資金的壹種項目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