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風俗
1、成丁禮:
藏族女子至十六七歲便要擇吉日舉行成丁禮儀式。這天家長要請壹位生年屬相好、父母雙全、有福氣的同齡女性,給姑娘梳兩條辮子(衛藏地區的幼女都梳壹條辮子,成年後就改梳兩條辮子,帶"邦典",表示到了成婚年齡),戴上"巴珠"頭飾,圍上"邦典"彩裙,然後由父母、親友及來賓向姑娘獻哈達表示祝賀。儀式結束後,姑娘在三四位親友陪同下,前往寺廟朝佛,回來後擺宴招待親友來賓。成丁禮之後,姑娘就可心參加男女之間的社交,並可行婚嫁之事。
2、婚俗:
壹夫壹妻制是藏族主要的家庭形式。西藏在民主改革前經濟落後,為防止財產分散,曾存在過壹妻多夫、兄弟***妻、姐妹***夫等婚姻現象。壹夫多妻制的情況多發生在上層家庭,即領主、土司通過聯姻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藏傳佛教中的黃教嚴禁僧人娶妻,而其余各派的僧人則可以結婚。
藏族婚禮儀式獨具特色。婚日壹早,雞剛叫頭遍,新朗家的舅舅及親友數人至女方愛迎親,新娘由親戚女伴陪送。男家村鄰每家贈送壹桶清水,從門前依次排成長龍,最末壹只桶旁,男方主人放置若幹茶包,茶新娘下馬踏用,以此祝福新人生活美滿富足。新娘下馬後,由送親人在每個桶上放壹條哈達以示對村鄰的感謝。新娘進門前,男方親友用柏樹枝蘸水揚灑,有時還撒麥子,據說可祛魔除邪。入室後,新郎家長向新娘捧敬壹碗牛奶,祝他們愛情真摯純潔。主婚人將壹條哈達拋掛中柱,討求吉樣。繼而由主婚人念頌詞向新人祝福,然後眾人慶賀嬉鬧,盡歌酣舞。新人床上鋪壹潔白氈子,上用青稞、小麥畫上吉祥圖案。新娘在男家住壹日或三日後返回,有的地方新娘要數月後才到男家,開始夫妻生活。
3、名字:
藏族名字有名無姓,壹般有男女性別之分,通常是兩字或四字。名字多取自佛教經典,故重名的人較多,但可在名字前加上大、小、本人的特征、出生地、居住地或本人職業等以示區分。
嬰兒出生後,父母請喇嘛為之行命名禮。喇嘛取名多源於佛經,並且選的是含有"美"與"福"的字眼,如紮西彭措(紮西意為吉祥,彭措意為長壽)、晉美才仁(晉美意為無畏,才仁意為長壽),等等。
4、喪葬
藏族的葬儀分塔葬、火葬、天葬、土葬、水葬、復合葬等六種。
5、生育
藏族小孩生下來的第三天(女孩是第四天),親朋好友攜青稞酒、酥油茶、小孩衣物等前來祝賀,並舉行旁色儀式(旁色,藏語意為清除晦氣)。旁色是吐蕃時期留下來的古老儀式。這天早上,人們在生了小孩的人家門口放壹堆小石子,生的是男孩,便堆上白堊小石子;生的是女孩,什麽石子都可以,並在石堆旁燃燒松柏香枝。前來祝賀的人們,首先在石堆和香堆上糌粑面,然後再進入主人家門。
孩子滿月之後,便要選擇黃道吉日舉行出門儀式。這天,母子(女)倆都換上新裝,由親人陪著(陪同的人也穿新衣裳)出門,首先到寺廟朝佛經拉薩人到大昭寺),祈求菩薩保佑新生兒長壽,在世上少受災難。然後到親朋好友家串門,多選擇有福氣的人家,以期孩子將來也能建成幸福家庭。孩子第壹次出門時,人們往往在其鼻尖上擦壹點鍋底,意思是使嬰兒出門時不被魔鬼發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