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1000伏以上的高壓電多出現呼吸停止,200伏以下的低壓電易引起心肌纖顫及心搏停止,220~1000伏的電壓可致心臟和呼吸中樞同時麻痹。觸電局部可有深度灼傷,而呈焦黃色,與周圍正常組織分界清楚,有2處以上的創口,1個入口、1個或幾個出口,重者創面深及皮下組織、肌腱、肌肉、神經,甚至深達骨骼,呈炭化狀態。
<急救方法>
1、立即切斷電源,或用不導電物體如幹燥的木棍、竹棒或幹布等物使傷員盡快脫離電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觸觸電傷員,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
2、當傷員脫離電源後,應立即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1)輕癥:即神誌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傷員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亦可針刺人中、十宣、湧泉等穴,或給予呼吸興奮劑(如山梗菜堿、咖啡因、可拉明)。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循環,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有1人,用15: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壹定要堅持到底。
(5)處理電擊傷時,應註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後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並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傷、灼傷均需同時處理。
(6)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