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紀業務:證券經紀業務指證券公司在二級市場上接受客戶委托來代客戶買賣證券,它能使證券二級市場的證券交易變得更加高效,對投資者而言也更加便捷。
2、投資咨詢業務:證券公司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投資資訊、證券投資分析、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或無償的咨詢服務。
3、承銷業務:證券承銷業務指在壹級市場上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的發行人來發行證券,壹般證券公司會先與發行委托方確定好發行證券的時間、種類等其他條件,而後雙方簽訂承銷協議,並由證券公司準備證券的銷售發行。承銷業務主要采取代銷或包銷的方式。
4、融資融券業務:融資融券業務指證券公司借給客戶資金來供其買入證券或將證券出具給客戶供其賣出。在相關交易中,借證券公司的資金買入證券的行為是融資交易,借證券公司的證券賣出獲取資金的行為是融券交易。
5、自營業務:證券自營業務指證券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資金來投資買賣證券以期實現獲利。由於證券公司在證券市場中的特殊性,自營業務會受到嚴格的監察管理。
6、資產管理業務:證券公司能為客戶提供有關證券、風控等其他金融產品的管理服務。證券公司通過和客戶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相關條件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以期實現資產收益。
7、與證券交易及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利用證券公司的資源為客戶相關活動提供支持。服務的對象以企業為主,主要針對公司的並購,項目融資等企業活動。
8、其他業務:證券公司還有著經營有價證券的代保管和鑒證、代為發放股息紅利、接受委托辦理證券的登記過戶等證券法規定核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