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犯罪的偵查最大不同的就是這個命案偵破機制,啟動這個機制後,不計辦案成本、不計部門分工、各地公安機關必須全力配合,目的只有壹個,就是最快速的鎖定並捉拿犯罪嫌疑人。
偵查路徑:
橫向
1、壹般都是從中心現場提取物開始為線索的,如DNA、指紋、血跡、足跡等。
2、然後擴散至中心現場附近,開始尋找是否有監控、有目擊證人、有可疑車輛信息等。
3、調集全城、全省各大重要路口、交通口岸的監控,以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逃跑及逃跑路線。
4、請求其他地區公安機關配合,提供各種索取資料。
縱向
1、調查死者社會關系網,死者死前這幾天在做什麽,可有反常舉動?
2、排查死者是否有仇人、有債務、有情人、有競爭對手等矛盾體。
3、大走訪、大排查,走訪死者生前的關系人,排查所有近期接觸過死者的人。
4、請犯罪心理學家,分析嫌疑人的作案動機,對重點可疑對象進行心理上的高壓問詢,必要的時候對有嫌疑的人群進行測謊等心理實驗。
據我了解他們的命案偵查手段,大概如此啦。 普通的偵查模式,也大體如此,只是時間、財力、人力上沒有命案這麽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