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主語 轉喻 語法
主語在西方傳統語法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國內外學者對於主語的討論也非常多。Jespersen(1924)將主語分為心理主語、邏輯主語和語法主語。Halliday(1994)將這三類主語總結為信息關註的那壹部分,動作的發出者和謂語所陳述的那壹部分。張道真(1979)將句子成分分為兩級,主語和謂語為主要成分,賓語、定語、狀語等是次要成分。王宗炎(1980)則認為分析句子結構時,第壹步分為主語和謂語兩部分,然後在主語、謂語中找出中心詞和修飾語或連帶成分;並認為“主要成分”和“次要成分”是沒有使用價值的標簽,建議拋棄。主語問題是壹個有爭議的問題,本文也將對主語問題進行討論。
壹、主語的定義
對於主語的定義,不同的語言學家有不同的定義。傳統語言學認為,主語常常與“施事”聯系在壹起。Leech在英語國家學校教科書的語法著作裏這樣寫道:“主語通常表示謂語所代表的動作的‘執行者’,而賓語通常表示動作的‘承受者’(陳腦沖,1993)。”大多數人都認為主語是動作的執行者,陳述的對象,表示句子中所談的是誰或是什麽,並且部分定義是與“謂語”***同出現的。下面我們來看壹些主語的定義。
1.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 a word or word group denoting that of which something is predicated.(馬壽祥,1981)
2.A New English Grammar: the subject of a sentence is the word or group of words which denotes the person or thing of which the predicate is said.(馬壽祥,1981)
3.Longman Dictionary: a word used in grammar to describe the part of the sentence which performs the action of the verb or about which something is stated.
4.中國學前教育百科全書·學科教育卷:主謂句中位於謂語之前的、被謂語陳述的句子成分,與“謂語”相對。(引自:中國知網知識元總庫)
5.現代漢語知識辭典:與謂語有結構關系、位於謂語前面的句子成分。從表達角度看,通常被謂語所陳述、說明,壹般稱為“謂語的陳述對象”或“話題”“主題”,即說話人要提到的事物或關切的對象。(中國知網知識元總庫)
6.實用漢語語法大辭典:通常指主謂句中位於謂語前的、被謂語陳述的、主謂句必不可少的成分。與“謂語”相對。(中國知網知識元總庫)
7.漢語知識詞典:與謂語相對。主謂句或主謂短語的必要成分。是謂語陳述的對象,能回答“誰”“什麽”之類的問題。(中國知網知識元總庫)
從以上定義不難看出,大部分的觀點都認為“主語是位於謂語之前,謂語所陳述或者發出謂語動作的部分”。所以要談主語,就要與謂語聯系起來。對於謂語的定義,馬壽祥(1981)總結道:“對於謂語的說法,……在意義上也是壹致的,即:謂語說明主語所做的動作或所處的狀態。”這裏明確指出“所做的動作或所處的狀態”,說明主語是動作的發出者或者狀態的被描述者。因此,傳統語法認為主語是施動者或被描述的對象,我們認為這並非十分準確。
二、傳統語法中主語存在的問題
上文已經提到,傳統語法大都將主語看作是施動者,即謂語動詞的發出者,這在壹定的情況下是具有解釋力的。如:
(1)John runs。
根據傳統語法,“John”是主語,“runs”是謂語,因為“runs”的動作發出者是“John”,即“John”是施動者。但在下面的句子中,主語的定義就有了爭議。
(2)Money talks.
(3)Hunger knows no friends.
(4)Diamond cuts diamond.
根據傳統語法,例(2)中的“money”是主語,“talks”是謂語。例(3)中的“hunger”是主語,“knows”是謂語,“no friends”是賓語。例(4)中的“diamond”是主語,“cuts”是謂語,“diamond”是賓語。但是不難發現,從傳統語法對主語的定義來看,“money”並非“talks”的實際主語,因為“money”這個物體不會“talk”,它不是“talk”這個動作的發出者。“Money talks.”這句話要表達的意思是“有錢的人就有說話的權力”,言外之意是“沒有錢的人沒有說話的權力”,其真正的主語是“人”,而並非“money”。同樣,“hunger”是個抽象名詞,“know”卻是個有靈動詞(animate verb),“hunger”本身是無法“know”的,所以“hunger”並不是“know”這個謂語動作的發出者,也不是“know”所陳述的對象。例(5)也同樣,“diamond”不是“cut”這個動作的發出者,主語和賓語陳述對象相同時,我們會用反身代詞。如:
(5)He loves himself.
(6)He loves him.
例(5)中,如果前後指代的是同壹個“he”,那麽“love”的賓語必須是“himself”。例(6)是不符合語法的,如果“him”指的是主語“he”除外的人,那麽(6)是符合語法的。同樣,例(4)中主語和賓語都是“diamond”,為什麽第二個“diamond”之後沒有反身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