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用地是相對產業類型劃分而言的,有第壹、二、三產業用地之分,具體還有產業內部結構不同而導致的產業用地差異。還可以細分為:鋼鐵工業用地、紡織工業用地、機械制造工業用地等。
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的認定與範圍如下:
1、明確範圍,低效產業用地是指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屬於淘汰、落後、過剩產能,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產出效益低,未達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條件的工礦倉儲等存量建設用地。城鎮範圍內,其他類型的存量低效用地再開發可參照本意見執行。
2、明確內容,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是指在滿足基礎設施、公***設施、公益事業等配套設施用地前提下,將低效產業用地通過政府主導再開發、市場主體實施再開發、綜合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種方式進行再開發利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提質增效。
3、明確程序,市、縣人民政府在城鎮低效用地調查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本地區低效產業用地認定標準,建立本地區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項目庫,穩妥有序組織實施。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制定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的相關實施細則,報省國土資源廳和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當對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審批程序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程序相同,壹經審批下達,必須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