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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央視實施“限酒令” 對酒企宣傳有哪些影響

近日,央視實施“限酒令”,將給酒企的宣傳推廣帶來哪些影響?是否會顛覆現有的品牌格局,助榮登“金榜”的豪門望族更加強勢地攻城略地,而那些被擋在門檻之外的酒類品牌又該何去何從?如何維護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市場陣地? 事實上,央視2012黃金資源廣告招標會依然是酒香彌漫,“限酒令”反而令央視資源的這塊“蛋糕”更顯寸土寸金,但壹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隨著消費者的理性化程度越來越高,傳統廣告的宣傳效力大打折扣,而酒類企業對待市場投入也更加冷靜,力求以有限的費用,做到傳播更精確、更實效。如此看來,“限酒令”可能關上了酒類品牌高舉高打、快速成名的壹扇門,卻也在同時打開了營銷創新的靈感之窗。 信息爆炸時代 “窄”也是壹種價值 約翰·沃納梅克的壹句名言在營銷界廣為流傳:“我知道傳播費用至少有壹半被浪費掉了,但問題是我不知道究竟是哪壹半。”經歷過廣告酒時代的大起大落之後,酒類企業對這壹點尤為刻骨銘心。 對此,深圳策動力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丁敬波認為,在酒類市場競爭趨於白熱化的今天,很多企業寄希望於靠廣告轟炸博得眼球效應,但由於品牌缺乏個性、產品缺乏特色等原因,陷入到壹種“市場投入越來越大,傳播效果越來越差”的怪圈中。“傳播的角色其實就像壹個郵遞員,它的功能是將產品信息投送到接觸媒體的受眾手中,關鍵詞在於受眾,傳播效果未必與市場投入成正比,但壹定與受眾數量有緊密聯系。” 然而,在電子網絡等現代通訊技術的催化作用下,信息爆炸時代已然來到,壹方面是不同平臺、不同形式的傳播媒體嚴重分流了受眾資源,如果企業選擇的傳播平臺脫離了受眾基礎,其效果必然差強人意;壹方面是強勢傳播媒體的出現,集中了海量的受眾資源,但這種規模優勢卻伴隨著受眾群體的復雜結構,或許企業所需的僅是其中壹小部分受眾,卻不得不根據受眾規模的整體價值買單,同樣給企業帶來沈重的費用壓力;尤為值得註意的是,由於強勢媒體平臺上匯聚了大量的廣告信息,各種品類的、同壹品類中不同定位的等等都集中在壹起,缺少分類過濾的信息使受眾產生疲勞感,甚至有意無意地回避,導致產品、品牌廣為人知卻曲高和寡。 概括起來,就是酒類企業對於信息爆炸時代缺乏必要的準備,推廣理念仍局限於當年的條框,甚至是壹種慣性和惰性的延續,創新力不足,傳播途徑缺乏針對性,成本加劇,效率低下。 也許是時候換壹種思維了,由“廣告”向“窄告”過渡壹下如何? 酒類消費行為基本上是由產品和品牌主導的,進而可以擴展為品質、風格、文化、訴求等具體內容,這就要求企業的傳播行為更加精確,只有真正的目標消費人群才會刻意接受上述訊息。“窄”其實意味著聚焦——資源的聚焦、信息的聚焦、受眾註意力的聚焦,最終形成對產品、品牌的深度了解和認可,將“知名度”轉變為“購買力”。 近幾年,分眾傳媒在全國各地蓬勃發展,在壹定程度上表明,“窄”的價值已經得到越來越多的認可。更合理的投入,更精準的分類,酒類企業何樂而不為呢? 限制了外在形式 打開了文化視野 央視“限酒令”所針對的不僅僅是酒類廣告數量,對於酒類廣告形式也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招標時段內將只有12家實力較強的白酒企業可以播出商業廣告,其他白酒企業在該時段則只能播出形象廣告,並且不得出現“酒瓶”、“酒杯”等元素。雖然目前相關文件還未正式出臺,但已有很多酒類企業未雨綢繆,著手準備形象廣告片和商業廣告片,兩手準備,有備無患。 僅就最終目的來看,商業廣告和形象廣告雖形式、內容有所差異,但殊途同歸於品牌的傳播推廣,而延伸到酒類品牌文化塑造的長遠考慮,則另有幾分靈感的啟示。 “酒瓶”、“酒杯”等固然是酒類產品的重要符號,但絕非展示酒類形象的唯壹方式,我們時常看到國外葡萄酒企業的形象展示,壹段綿延傳承的家族歷史、壹片光影婆娑的蒼翠葡園,充滿了人文情懷與生態魅力,給人以深刻印象和品嘗欲望,消費者對酒類產品的認同感更多是來自文化訴求的心理***鳴。反觀國內司空見慣的酒類廣告,酒瓶、酒杯實在是隨處可見,但其登臺亮相是否完全圍繞著文化傳播的核心思想呢?如果不能,那酒類企業為這些機械性符號投入的每壹秒、每壹幀廣告費用又價值何在呢? 從某種意義來說,對廣告形式的這壹限制,也許反而促進了酒類企業打開文化視野,嘗試更具實效的傳播途徑。 對此,丁敬波分析說,自當年“廣告酒”紅極壹時以來,酒類行業的形象傳播長期處於壹種“生硬有余,生動不足”的狀態,當然,其中也產生了很多經典之作,為品牌成長起到了積極有效的推動作用。但由於數量泛濫和內容、形式的同質化嚴重等原因,已很難得到消費者的認同,傳播效果日漸式微。於是乎,更多的企業開始嘗試軟性的傳播方式,事件營銷、植入式廣告等新形勢受到青睞,如茅臺借世博會大放異彩,瀘州老窖以其自身品牌的發展史為背景拍攝了大型電視連續劇《酒巷深深》等,通過這些形式,使酒類文化推廣和品牌宣傳的形式、內容得到了解放,對目標受眾的滲透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壹方面可以解除消費者的抵抗心理,壹方面使品牌潛移默化到消費者的意識當中,四兩撥千斤,潤物細無聲。 告別“獨角戲” 舞臺更寬廣 回到本文最初的那個問題:央視“限酒令”究竟能給酒類市場品牌格局帶來多大的影響?失去了這塊陣地,酒類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溝通就變得更加困難了嗎? 不妨先從與消費者的“溝通”說起。酒類品牌的廣告戰、促銷戰可謂曠日持久,企業舍得真金白銀的投入,無非是想借此打開壹條與消費者溝通的“黃金”通道,但這樣的“溝通”又有多少意義呢?無論酒類廣告制作得多麽精美、演繹得多麽精彩,終究是壹場沒有舞伴的“獨角戲”,而大促大銷、小促小銷、不促不銷的事實也在提醒我們,這本質上是以利益為刺激的壹場遊戲,遠談不上與消費者的溝通互動。 “限酒令”的出現,或許會使壹部分企業帶著些許不舍離開“獨角戲”的華麗舞臺,但如果能就此加強與消費者的雙向溝通,舞臺將變得更加寬廣。 以2005年蒙牛酸酸乳贊助超級女聲的推廣為例分析,把真正的營銷溝通做到極致,既可以直接增加購買度也能有效提升忠誠度,其實際效果往往是驚人的。丁敬波就此具體分析說,這個推廣活動可以歸結為三個具體途徑: 壹是網絡推廣的互動,在網絡上提供“蒙牛連連看”和“超級FANS”兩款遊戲,當玩家在打出超高分數時,可以將遊戲成績上傳,最終由蒙牛評選出數位玩家並派發禮品; 其次是終端推廣的互動,如在超級女聲賽區城市舉行大型義演活動,特別是在大型廣場及賣場附近,推出“青春女生大比拼”、“品蒙牛酸酸乳,看超級女聲”等活動,反復地營造氣氛,吸引更多的目標群體參與其中,親身體驗,從而有效推廣了品牌形象和訴求,並在消費者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烙印; 而終端的促銷其實也可以與“溝通”結合起來,比如蒙牛開展的“買六贈壹”促銷,消費者畢竟還是關心價格因素的,以此為切入口,在提升銷售量的同時,每六盒酸酸乳為壹組設刮卡,消費者可以從中獲得參加“蒙牛酸酸乳超級女聲夏令營”的機會,這又給進壹步的品牌溝通埋下了伏筆,可謂環環相扣、層層加深。 所以說,真正能影響酒類市場品牌格局的因素,並不是“限酒令”對廣告資源的重新分配,而是在品牌主導消費的背景下企業與消費者的深度溝通能力,這種影響應該是積極的,良性的,是促進酒類營銷理念邁進壹步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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