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多人問過,很有代表性。
有必要明確典當行和銀行的區別。
首先要搞清楚典當行是做什麽的。
1.典當公司是做什麽的?
《典當管理辦法》中所謂典當,是指典當行以其作為典當行的動產和財產權利進行質押或抵押,支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取得典當行,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典當行利息,償還典當行,贖回典當行的行為。
壹般來說,典當是以財產作為質押,在固定期限內進行借貸和融資的壹種方式。這是壹種以貨換錢的融資方式。只要客戶償還本金並支付壹定的綜合服務費(包括保管費、保險費及利息等。)在約定的時間內,可以贖回典當物。
二、什麽東西可以典當?
我總結了四句話,分別是“可流通”、“易變現”、“價值高”、“產權清晰”。符合這四點的都可以典當,比如我們的房子,車子,黃金首飾,股票。
典當行和銀行的主要區別如下:
第壹,審核程序不同。典當行貸款手續簡單快捷;比如我們廣州潤健典當行的房子、車子、民品、股票都是當天放款,而銀行貸款手續繁瑣,審批周期長,應急難度大。
第二,貸款對象不同。典當貸款是中小企業和個人;銀行貸款主要面向大中型企業。
第三,貸款期限不同。典當行以短期融資為主;我們廣州潤健典當行最低3天,很靈活。銀行壹般是中長期放款,短期不會收。
第四,獲得貸款的條件不同。典當行以物為質押或抵押獲得貸款;銀行貸款很復雜。
雜項,銀行要求對貸款人的信用進行綜合評級。
5.抵押品是不同的。典當貸款可以接受更廣泛的質押或抵押物,從手機、數碼相機、黃金首飾到房產、汽車、股票;銀行貸款壹般只接受房產,汽車、股票等價值較高的資產不能從銀行貸款。
第六,業務範圍不同。典當行不僅可以從事典當借貸業務,還可以在限額內從事物品的出售、鑒定、評估、咨詢服務;除貸款業務外,銀行還經營存款業務、匯總結算業務、債券發行等中間業務。
七、經營規模和組織形式不同。典當行是資本小、規模有限、組織形式單壹、貸款金額小的企業;銀行是大型國有和股份制企業,經營規模大,貸款額度大。
八、地位不同。典當行是金融市場的有益補充;銀行作為國民經濟的神經中樞,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在我國經濟生活中占據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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