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外資限制是必然趨勢
此次《送審稿》刪除了《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禁止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文物商店或者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這給蘇富比、佳士得等外資公司在內地設立企業和拍賣中國文物提供了機會。過去,出於對國內市場的保護,我國不允許外資拍賣行在中國拍賣文物,如今放開限制,對於國內拍賣市場而言是喜是憂?
常出現真偽、誠信
問題,開放後,預計壹部分拍賣行會生存困難,這也促使他們提高服務質量,與國際接軌。”
泓盛拍賣創始人、董事長趙湧並不擔心外資進入所帶來的沖擊,“5年前我就提出,即便我們在法律上允許他們設立文物拍賣公司,這些公司在很多流程上也會遇到困難,如計算、物流、關稅等等,這些門檻對他們來說非常高。”他表示,拍賣是壹個註重本地化的產業,尤其是文物拍賣,有很濃的文化色彩和人文色彩,與區域性收藏習慣和收藏文化息息相關,國際拍賣公司很難紮下根來。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舉將有利於內地拍賣市場的進壹步健康、規範發展,也有利於海外文物回流內地。不過,由於修訂草案尚未正式出臺,佳士得方面對於接下來能否在中國設立文物拍賣公司尚無評論。
?允許民間交易是承認既成事實
修訂前的《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除經批準的文物商店、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外,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文物的商業經營活動”。這壹條限制了民間文物交易的渠道。《送審稿》則在第六十條中嚴格規定了禁止行為,言外之意,有些國家允許交易的普通文物是可以買賣的,但根據《送審稿》六十壹條規定:“文物購銷企業應當取得文物購銷資質。”這給民間辦古玩市場、開古玩店留出了余地。
放開民間交易,會不會帶來市場混亂?祝君波認為大可不必擔心。“民間古玩行業的經營是不可遏制的趨勢,原來文物法對這種現象有所限制,但並沒有辦法去執行,各省市開了那麽多古玩城,私下交易遍地都是。過去是實踐走在文件前面,現在文件與實踐趨向壹致,屬於承認既成事實。”
此外,《送審稿》規定拍賣行在拍賣之前不再需要向文物主管部門報批。對此,專家和從業人員都認為是壹個利好消息。原來每次拍賣的每件文物都要報審,這條如果頒布實施,將會給拍賣企業減去很大的負擔,拍賣企業可以將征集時間安排得更加充裕。“過去拍賣行少,現在大的拍賣行僅壹季的拍賣就有幾千件,全國幾百個拍賣行,每壹件都要審核拍賣,工作量太大,也沒有必要。”祝君波認為,政策放寬,更多的是讓企業自律,政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而不是事前審批,對於發展文化產業將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來源: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