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美術、書法、篆刻藝術創作;藝術品和辦公文具的銷售;承辦展覽活動;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銷售藝術品和收藏文具。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證明。營業執照的登記項目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