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國家在出售房屋時必須繳納的壹種稅。壹般按照合同註明的房價的1.5/100的稅率征稅(房交會契稅優惠除外)。
契稅是對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買新房要交的契稅是購房總價的3-5%(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房減半,即1.5-2.5%。買二手房:非普通住房契稅要翻倍。根據國家規定,出售房屋應向國家繳納契稅,征收標準為:普通房屋1.5%,高檔房屋3%由買受人承擔。按照當地規定,住房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普通住房。這三個條件是:住宅小區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體建築面積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65438+同級別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價格的0.2倍以下(不同城市標準不同,長春規定實際成交價格不高於本地段土地房屋成交價格的1倍)。
2011財政部網站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將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壹方變更為夫妻雙方契稅政策的通知》。通知顯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所有權原為夫妻壹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所有,免征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