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說他們接手小區才幾年,房子在他們接手之前已經裝修好了。但目前住在房子裏的是物業經理,但房子不是物業經理裝修的,而是他們樓下古董店的老板李先生裝修的。得知此事後,李女士找到了李先生。李先生說,他們家沒人住,窗戶都破了。下雨時,大量的水流入其中,導致流到樓下,損壞了壹件價值400萬元的古董。李先生多次找物業,希望能找到業主,但都聯系不上,於是李先生就裝修房子。
然而,李女士不同意李先生的說法。李女士說,她家房子還沒裝修,水管也沒接上,有可能滲水。而且窗戶破了,但是根本沒有窗戶,不可能再往樓下滲了。但李先生壹直強調自己的古董被損壞,希望賠償。在我看來,如果李先生說的是實話,他壹定是壹開始就讓警察處理了這件事。妳可以去警方調查李先生的報警記錄。此外,李書福應該拿出損害股東利益的證據。如果樓上真的滲到樓下,樓下的墻上應該會有壹些痕跡。
綜上所述,我個人認為李先生的說法沒有事實依據,但是李先生要占房子是真的。目前,此事已移交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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