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章
鶴頂考
楊龢之
(本會會友)
原產東亞熱帶雨林的盔犀鳥,因頭胄質地堅實美觀,而為人獵捕制成工藝品,並曾以進貢及貿易等方式傳入中國,名之為鶴頂。鶴頂在元代已入中國,但廣為國人所知則是鄭和下西洋之後。因出產國多以為貢物,故典制不僅在貢國下列出,且還規定了正式的回賜價格。朝貴多用於制杯、腰帶等以資賞玩。明中葉後國勢日衰,遠貢不至,其物逐漸稀有,因而騰貴;至清初實施海禁政策,與產地貿易斷絕,在中國遂至絕響。惟因只見制成品而未睹活物,故明人記述中多有臆斷訛誤者。端此論證。
關鍵詞:鶴頂,盔犀鳥
古董中有鶴頂紅壹款,其物寬僅寸余,外紅內黃,質地似象牙而更細致,多作為各種小雕飾,允為古玩中的奇珍。這當然不是傳說中牽機斷腸的毒藥,也不可能是丹頂鶴(Japanese crane,Grus japanensis)的頭頂部分,但究竟是什麽東西呢?
盔犀鳥
此物今日不經見,但數百年前的中國人並不陌生,史料中恒稱為「鶴頂」,實為壹種目前已瀕臨絕種鳥類[1]的頭胄部分。
這種鳥今多稱為盔犀鳥(Helmeted hornbill),屬佛法僧目(Coraciiformes),犀鳥科(Becerotidae)。原分類為盔犀鳥屬(Rhinoplax),近期學者多主張並歸角犀鳥屬(Buceros),故學名有Rhinoplax vigil與Buceros vigil二說。
主要體毛呈深棕色,翅尖及尾羽為白色,並有黑色寬條紋。公鳥頭頸肌膚裸露,呈紅色。頭胄中後部外表鮮紅,前部與喙為黃色。母鳥頸為淡藍色,頭胄小,顏色亦較淡。體型是所有犀鳥科鳥類中最大的,公鳥自喙尖至尾端約125公分,並有長達五十公分的兩根中央細長尾羽;母鳥體型略小而無長尾羽。產於馬來半島、婆羅州和蘇門答臘等地壹千五百公尺以下低海拔森林中,其頭胄有犀鳥象牙之稱。[2]犀鳥科鳥類部分有頭胄者,其中多為空心,獨此為實心,故能用於雕刻。所謂鶴頂,就是其公鳥的頭胄。
通常成對或小群生活,繁殖特性如同多數犀鳥科鳥類壹樣,築巢於樹洞,雌鳥產卵其中,雄鳥以泥封洞口,僅留壹小孔自外餵食,雛鳥孵化至羽毛接近長全時,母鳥才破洞飛出。食性為雜食,食譜包括果實、昆蟲、蜥蜴,以及小蛇等。
這些特性,古人敘述中真謬相雜,下文再辨。
產地及貢國
國人之知有此鳥似不早於元代。所見史料中,最早出現「鶴頂」壹詞,是元末汪大淵的《島夷誌略》。所記出產國有丹馬令、吉蘭丹、蘇洛鬲、龍牙犀角、須文答剌等。[3]但不言其以此為貢物。
而最早以為貢物入中國者,可能在至元間。據《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八年冬十月)癸未,羅斛國王遣使上表,以金書字,仍貢黃金、象齒、丹頂鶴、五色鸚鵡、翠毛、犀角、篤縟、龍腦等物。」[4]《島夷誌略》有羅斛國,不言其地望,但謂:「其田平衍而多稼,暹人仰之。氣候常暖如春。」且其所貢多為東南亞土產,故應位於南洋,多數學者認為在今泰國湄南河下遊。[5]羅斛所貢之「丹頂鶴」疑即鶴頂,因為丹頂鶴產於亞洲東北,足跡罕至南亞,即使偶有迷鳥也非常有,不可能作為貢品。細玩文意,以「丹頂」冠於「鶴」前者,或是以活物進貢,可能此物前所未見,尚無專名,故漫稱為「丹頂鶴」。及至《島夷誌略》撰述之順帝至正九年以前,「鶴頂」壹詞則已為其定名無疑。
而大量接觸則在鄭和下西洋之後,鄭和隨員鞏珍的《西洋番國誌》、馬歡的《瀛涯勝覽》,以及費信的《星槎勝覽》等書,都或繁或簡的提到這種奇特的鳥類。正因其頭胄的特殊,故出產國常作為貢品以入中國。
據《明史》,曾貢鶴頂的諸國,僅浡泥、滿剌加、榜葛剌三國而已。又言文郎馬神產鶴頂,但不言其曾貢。[6]《明史》擇要而記,不可能巨細無遺。征之《明會典》,則曾以此為
盔犀鳥的型態
貢物諸國,包括爪哇、浡泥、滿剌加、榜葛拉等。[7]這壹記述其實也不夠周全。
再對照三種鄭和隨員的著作,皆僅記舊港出產此鳥,不及他國。[8]
正德間,黃省曾《西洋朝貢典錄》,記貢國有爪哇、三佛齊、滿剌加、浡泥、榜葛剌等。[9]
萬歷初,嚴從簡《殊域周咨錄》,記滿剌加、爪哇、三佛齊、浡泥、蘇門答剌、榜葛剌等國出產。[10]
萬歷中,慎懋賞《四夷廣記》,記貢國有爪哇、滿剌加、三佛齊。[11]
萬歷末,張燮《東西洋考》,記產國有暹邏、大泥、亞齊、彭亨、文郎馬神。[12]
與《東西洋考》著作時代略同的羅日褧《鹹賓錄》,所列異邦數最多,但僅記三佛齊國產鶴頂,自註:「海鶴頂也,為帶最佳。」[13]
由於古今譯名差異及政治疆域變化,史料所見地名頗與今日不同,為節篇幅不詳考。要之,鶴頂的出產地,和今天的盔犀鳥分布大致吻合,且綜觀許多對其性狀的描述,可確定是同壹物種無疑。
又,《殊域周咨錄》記滿剌加除產鶴頂外,又有「金母鶴頂」壹款。[14]《明史》因之。這不太可能是另壹物種,應是同壹種鳥的變種,可能其頭胄紅色部分消失而呈全黃,故稱「金母」。
另外,嘉靖間陳侃作《使琉球錄》,所列的「夷語」中有鶴頂壹詞,其音為「它立尼谷只」[15]琉球不產此鳥,而有此語,足見當時的琉球也習見鶴頂制品,不只中國而已。
盔犀鳥的頭骨
明人的描述
中國境內從不出產盔犀鳥,因而除了確曾出過洋(例如隨同鄭和出使)者外,實際見過活物的人應該有限,各種記載雖多論及其外型、生態,但大多僅憑耳食,許多記述頗有問題,甚至與其它犀鳥科鳥類混為壹談。
最早具體描述這種鳥的,可能是鄭和的隨員馬歡。據《瀛涯勝覽》:「鶴頂鳥大於鴨,毛黑脛長,腦骨厚寸余,內黃外紅,俱鮮麗可愛。」[16]相較於對其他珍禽異獸的描述,作者著墨不算特多。而《星槎勝覽》及《西洋番國誌》則都僅在舊港國的出產下,列有鶴頂壹項,提都沒提究竟是何物。可能三寶太監的隨員們初至異邦大開眼界,各種珍異目不暇給,故不特別留意於此。盔犀鳥體毛以深棕色為主,馬歡所說的「毛黑」不算太離譜,但就其身體比例而言,「脛長」之說不確。或許馬歡未見活物,僅憑土人敘述;也可能雖見活物卻未仔細觀察,又受了「鶴」字的影響,直截認為腳應該很長才對。
《西洋朝貢典錄》則說:「有鳥焉,其狀如鳧,黑翼,鶴頸鷺喙,腦骨厚寸余,外紅內黃,其名曰鶴頂。可以為靶擠機。」[17]所謂「其狀如鳧」和馬歡形容的「大於鴨」,皆以鴨為辟,盔犀鳥與雁鴨科鳥類形狀差異甚大,大概作者也是沒見過活物,輾轉抄襲所致。「靶擠機」到底是什麽東西,不敢妄臆,在此就教於高明。
《四夷廣記》說:「鶴頂鳥大如鴨,黑毛、長頭、尖嘴,頂有歃紅冠。腦骨厚寸余。外紅色,內黃如蠟,堪作腰帶。」[18]除了「大如鴨」之外,這可能是錯誤最少的記述。而《殊域周咨錄》則說:「鶴頂大於鴨,腦骨厚寸余,外黃內赤,鮮麗可愛。」[19]把紅黃顛倒了,作者可能連其頭胄制品也沒見過,抄書又不仔細,故有此誤。
《海語》:「海鶴大者修項五尺許,翅足稱是,吞常鳥如啖魚鱔。成化間有至漳州者,漳人射殺之,復有以頂貨者。類淘河而銳咮,雄大雌乃略小。」[20]盔犀鳥生活於亞洲熱帶雨林中,不應稱「海鶴」,可能知其產於南洋,故臆斷其為海鳥。明尺壹尺相當於營造尺壹尺壹寸壹分,「五尺許」約為170公分左右,若連公鳥的中央長尾羽並計,尺寸還算滿準確的。但這並非候鳥,即使迷途也不至於遠從婆羅州等地飛至福建,所謂「有至漳州者」應該是誤傳。「淘河」又名塘鵝,也就是鵜鶘,其種類不少,都是體型相當大的水禽,與盔犀鳥幾無類似之處。可能主觀上認定其為大水鳥,故聯想到鵜鶘,進而以為辟。
《東西洋考》說:「楊用修載劉安期曰:『鹲 水鳥,黃喙,長尺余。南人以為酒器,』即今之鶴頂也。」[21]盔犀鳥頭胄實心且僅寸余,不可能用為酒器。這可能是與馬來犀鳥(Rhinoceros hornbill,Buceros rhinoceros)誤混為壹。鹲 這種鳥,據《本草綱目》引《交州誌》:「鹲 即越王鳥,水鳥也。出九真、交趾,大如孔雀,喙長尺余,黃白黑色,光瑩如漆。南人以為飲器。」[22]實為某壹種犀鳥科鳥類。鶴頂雖然頭胄特殊,但也是壹種犀鳥,其親緣頗近,混為壹談情有可原。
《東西洋考》又引《華夷考》:「海鶴大者,修頂五尺許,翅足稱是,吞常鳥如啖魚鱔。晝啄於海,暮宿巖谷間。島夷以小鏢,伏於鶴常宿所刺之,平旦有獲五六頭者。剝其頂,售於舶估,比至閩廣,價等金玉。」還說:「南番大海中有魚,頂中魫紅而血,名鶴魚。以為帶,號鶴頂紅。有人於達官處,見其鶴頂紅帶,雲是鶴頂翦碎夾打而成。」[23]張燮應是未見其物,不敢妄斷,故羅列異說以待征。至於「鶴魚」雲雲,應是傳聞之誤。
又,「售於舶估」壹語,也顯示到了萬歷年間,鶴頂入中國的渠道應是以商貿為主,貢物不再是大宗了。
價格及用途
鶴頂作為貢物以入中國,明載《會典》自無可疑,但各出產國自宣德以後貢者日稀。其最後入貢時,據《明史》爪哇、浡泥在嘉靖九年、[24]滿剌加在正德三年、[25]蘇門答剌在成化二十二年。[26]且其進貢都不是經常性的。
明廷對四方貢物例有回賜,其實是變相的交易。鶴頂雖然不是經常有的貢品,但制度上亦須訂定價格以為依憑,弘治間以鈔價計,定其值是「壹個壹貫」。[27]按,大明寶鈔是明代法定貨幣,惟因發行浮濫導致鈔價貶值,實際上早已失商貿功能,壹般交易多用銀、錢,此非關本題不具論。因其為法幣,載之皇皇典制者必以此為基準,從這壹規定可略推鶴頂的價格。就同壹資料看,金每兩值鈔五十貫、銀每兩十五貫、象牙每斤五百文,[28]那麽,就「公告價」而言,每兩金與五十個鶴頂等值、每兩銀值十五個鶴頂、壹個鶴頂可換兩斤象牙。
然而這官樣文章應該只是弘治年間的狀況,不足以反映長期的「物價波動」。嘉靖間其價已自不菲,據《海語》:「島夷乃剝其頂售於舶估,比至閩廣,價等金玉。予嘗見廣中善宦,有以鶴頂制飲器數百事。雜飾金寶,餉諸貴珰朝右,以希顯柄。」[29]此謂其「價等金玉」,顯然與五十個值壹兩金的相距頗大。可能弘治間所定回賜價雖不甚高,但數十年後其物日稀,所以騰貴。這反映明廷國勢日衰,遠國貢多不至,過去外邦經常貢品乃益顯珍貴。
《海語》所謂「雜飾金寶,餉諸貴珰朝右」也有左證。嘉靖間抄嚴嵩家清冊《天水冰山錄》中有「廂金銀器皿」壹款,其中赫然有「金廂鶴頂杯壹個」。[30]該款開列各種鑲箝珠玉、象牙、犀角、玳瑁等貴金屬器皿,壹***五百六十三件,鶴頂杯僅居其壹,其珍貴可想而知。其物長寬僅寸余,不足單獨為杯,應是集合多個鑲在金杯上。按,嚴嵩遭抄家後,所藏珍寶多沒入大內,許多法帖名畫至今仍可從故宮收藏中按考,但查海峽兩岸故宮網站,都未見有此壹「金廂鶴頂杯」存在。推斷或系兵燹散失、或為典守者所盜,也可能是登錄者不識其物而冠以他名,詳情不得而知。
鶴頂最普遍之用是制帶。前引《四夷廣記》稱「堪作腰帶」、《鹹賓錄》稱「為帶最佳」皆顯示品官以鶴頂制帶的普遍。
依明制,品官服制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四種,用帶不同。朝服、祭服用革帶,定制壹品用玉、二品用犀、三品四品用金。[31]公服用腰帶,壹品用玉或花或素、二品用犀、三品四品用金荔枝,[32]常服用束帶,壹品玉帶、二品花犀帶、三品金钑花帶、四品素金帶。[33](五品以下略)
這些正式的規定不能打折扣,特別是朝會時若不依制服用,難保不遭糾儀禦史彈劾。但由於嘉靖帝多年不上朝,實際上既無朝會,廷臣隨意穿戴遂無糾之者。服用朝、祭服的場合並非經常,且儀典莊重,不可能隨意為之,能亂出花樣的,應該是公服的腰帶及常服的束帶。王士貞說:「世廟晚年不視朝,以故群臣服飾不甚依分。若三品所系,則多金鑲雕花銀母、象牙、明角、沈檀帶;四品則皆用金鑲玳瑁、鶴頂、銀母、明角、伽楠、沈速帶。」[34]就此三、四品官所用帶的質料比較看,似乎當時鶴頂的價值尚在象牙、沈檀之下,而與玳瑁、伽楠、沈速等相牟。
這是嘉靖年間的事,往後鶴頂來源日稀,四品官大概無法再如此奢侈了。前引《東西洋考》稱「有人於達官處,見其鶴頂紅帶,雲是鶴頂翦碎夾打而成。」四品官絕稱不上是「達官」,這顯示到了萬歷末年,用鶴頂制帶已經非常稀有了。
鶴頂的式微
鶴頂在中國史料中初見於元,大盛於明。但到了天啟、崇禎以後卻罕見記載,漸趨沒沒無聞,其故安在?
近人周鎮說:「鶴頂頭胄部之雕刻品,雖亦曾見當地土人之作,但被引進至中國大陸,大量制成鼻煙壺等藝術品後,卻使此鳥走上瀕臨滅種命運。」[35]似乎認為鶴頂罕見的主因是過度獵捕而致稀有,以致絕跡於中土。此說雖言之成理,但尚需斟酌。
最起碼在明末以前,獵捕過度說是值得討論的。眾所周知,人類近數十年對雨林的開發,是導致當地許多物種減少、消失的主因。假如盔犀鳥在四、五百年前就已瀕臨滅絕,再經近世的棲地破壞,恐怕今日早無遺種了。
如前所述,至萬歷間遠貢不至,鶴頂之入中國多賴閩廣商舶,而實際上已極罕有。就政治情勢發展而言,到順治、康熙間,清廷為防範鄭成功的海上勢力而實施多年海禁,沿海對外貿易幾近停頓,因而此物不再入中土是可以想見的。久而久之,國人多不知有此壹珍玩,不再求索於域外。若然,則工藝品中雖少壹珍奇,但此壹珍稀物種卻因而能茍延殘喘至今,這未嘗不是壹件幸事。(作者校對)
主要參考書目
張廷玉等《明史》 臺北 鼎文書局 民68
申時行等《明會典》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民57
張燮 《東西洋考》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民57
李時珍 《本草綱目》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民62
慎懋賞 《四夷廣記》 臺北 正中書局 民74
黃衷 《海語》 臺北 新興書局 筆記小說大觀四編五冊
馬歡 《瀛涯勝覽》 臺北 新興書局 筆記小說大觀四編六冊
王世貞 《觚不觚錄》 臺北 新興書局 筆記小說大觀五編四冊
佚名 《天水冰山錄》 臺北 新興書局 筆記小說大觀六編六冊
費信 《星槎勝覽》 臺北 新興書局 筆記小說大觀六編七冊
黃省曾 《西洋朝貢典錄》 臺北 新興書局 筆記小說大觀二十二編九冊
陳侃 《使琉球錄》 臺北 新興書局 筆記小說大觀三十壹編九冊
周鎮 《鳥與史料》 臺中 臺灣省立鳳凰谷鳥園 民81
汪大淵 《島夷誌略校釋》 北京 中華書局 2000
鞏珍 《西洋番國誌》 北京 中華書局 2000
嚴從簡 《殊域周咨錄》 北京 中華書局 2000
羅日褧 《鹹賓錄》 北京 中華書局 2000(附載於《西域行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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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見於農委會八九年十壹月(八九)農林字第890031092號公告,修正「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之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制品」中。《野生動物保育法及相關法令匯編》103頁。
[2] 參閱《A Field Guide to the Bird of South-East Asia》Plate28,p.209,《A Field Guide to the Bird of Borneo,Sumatra,Java,and Bali》Plate47,p.227~228,及《Handbook of the Birds of the World》V.5, Plate39,p.504。
[3] 《島夷誌略校釋》79、99、123、181、240頁。
[4] 《元史》卷十六,世祖本紀十三。97頁。
[5] 參閱《島夷誌略校釋》115頁。
[6] 參閱《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外國四、卷三二五外國六、卷三百二十六外國七。
[7] 參閱《明會典》卷壹百五、壹百六。
[8] 《西洋番國誌》舊港國,12頁。《星槎勝覽》卷壹,4025頁。《瀛涯勝覽》3543頁。
[9] 參閱《西洋朝貢典錄》卷上,爪哇、三佛齊、滿剌加、浡泥。卷中,榜葛剌。
[10] 《殊域周咨錄》卷八、九、十壹,290、297、301、304、311、388頁。
[11] 《四夷廣記》下冊539、562、591頁。
[12] 《東西洋考》卷二、卷三,23、35、46、48、54頁。
[13] 《鹹賓錄》卷六,148頁。
[14] 《殊域周咨錄》卷八。290頁。
[15] 《使琉球錄》夷語附˙鳥獸門。5836頁。
[16] 《瀛涯勝覽》3543頁。
[17] 《西洋朝貢典錄》卷上,「三佛齊國第四」。6066頁。
[18] 《四夷廣記》海國廣記˙三佛齊國。591頁。
[19] 《殊域周咨錄》卷八,三佛齊,301頁。
[20] 《海語》卷四,「海鶴」條。3400頁。
[21] 《東西洋考》卷二。暹羅˙物產˙鶴頂鳥。23頁。
[22] 《本草綱目》卷四十七,1429頁。
[23] 俱見《東西洋考》卷二。暹羅˙物產˙鶴頂鳥。23頁。
[24] 《明史》卷三百二十五,外國六,浡泥。8415頁。
[25] 同上,8418頁。
[26] 同上,8421頁。
[27] 《明會典》卷壹百十三,禮部七十壹。2390頁。
[28] 同上。
[29] 《海語》卷四,「海鶴」條。3400頁。
[30] 《天水冰山錄》,3609頁。
[31] 《明會典》卷六十壹,禮部十九。1533頁。
[32] 同上。1541頁。
[33] 同上。
[34] 《觚不觚錄》2105頁。
[35] 《鳥與史料》2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