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和珅:初為官時,精明強幹,通過李侍堯案鞏固自己的地位,隨著權力的成長,他的私欲也日益膨脹,利用職務之便,結黨營私,聚斂錢財,打擊政敵。嘉慶四年,嘉慶帝即下旨將和珅革職下獄,和珅所聚斂的財富,約值八億兩至十壹億兩白銀,所擁有的黃金和白銀加上其他古玩、珍寶,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
3、王亶望:清朝中期政治人物,貪官,江蘇巡撫王師之子,初為舉人,捐資得知縣,歷官甘肅寧夏知府、甘肅布政使、浙江巡撫,以實倉儲為名開捐例,虛報旱災,販粟分銀,數額達數百萬以上,最終落得被斬首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