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清朝最大的貪官,很多人以為是和珅,但其實不是他,有比和珅更無與倫比的人,他就是慶親王奕劻。 奕是乾隆帝的兒子永璘的孫子。 光三十四年的時候,奕勞獲得世襲無差別至上的榮耀,成為清朝十二個鐵子親王之壹。 這個時候,奕勞的政治歷史達到了頂峰。
奕作為晚清權臣掌管內政8年,又主持外交事務多年,經歷過辛醜條約談判,參與新政計謀等,曾壹度成為熱門政壇風雲人物。 但是關於本人的評價,至今為止有贊成和反對兩種意見,被認為是為清做出了很多貢獻、名副其實的大功臣。 但是,也有人說奕本人貪汙腐敗,愚昧可鄙,唯利是圖,碌碌無為。 其中最嚴重的是——貪汙。
那麽,這個鐵帽大王到底貪汙有多嚴重呢?
他是清朝最大的貪官,匯豐銀行儲備了100多萬兩白銀,活了民國6年
我們知道清朝和以前的王朝壹樣,以支撐小農經濟為主。 從地主階級的角度來看,國家大大保護和維護了他們的租賃權力,所以也保證了他們占小農經濟所生產的剩下的大半的權利。 而且,正因為獲得了這樣的剩余,地主階級才有充裕的時間從事農耕事故的事業。
在19世紀,壹個奉行的年收入為3萬兩左右,總督級別為10萬兩。 作為奕勞這樣的皇親國戚,基本工資加上廉銀等收入,其收入在20萬兩以下,但這些收入在奕勞王府不過9牛1毛。 清朝學者劉體智說:
“慶邸勢利之交,金錢作用,夫人知道這壹點。 活洛氏陶齋制府不知不覺中,為壽州孫文正語、慶邸擔憂貧困,王府費用每年30多萬,幹祿養廉,但差距非常大,雲:邸中度不夠,鹹知取北洋,但研究哪些支出、誰支付
由此可見,慶親王府如此龐大的支出,奕勞本人的幹祿和廉銀的培養難以為繼,因此他只能通過其他非法渠道獲得額外收入。
當時奕獲得額外收入的途徑大致可分為三種。
第壹種是在希望利用自己身份的情況下索取。 奕借職位之便,利用北洋系屬下的私人關系,公然出售官假發,戴上可支配的官職正牌。 這裏說明壹下,清朝的時候想當官的話,基本上有參加科舉考試的方法和“捐贈”,也就是拿錢買官的方法兩種。 同樣是買官,朝廷實行的捐贈制度也是以接受更多的錢並充國庫為目的的。 就像賣官壹樣,就是利用自己的地位便利,隨意販賣朝廷官員的地位。 這筆錢也不屬於國庫,而是奕本人所有。二是受賄。 古語有句話叫“千裏為官只財”,在晚清這個特殊時期,這壹特征極為明顯。 義和團之亂後,清廷的政情與日俱下。 張之洞感嘆道:“方現世道淩夷,人心放態,奔競行賄成風。” 由此可見,此時的政治氣氛極其糜爛。 清廷的許多官員相互露營,上下互通,認為清廷當權者慈禧太後也是有禮貌的事。?
三是結義親,謀私利。 奕具有很高的威望,來和他結拜義父的人不少。 結義後,接下來為自己謀私利。 只要拜拜,別人就會給他禮物。 這實際上和貪汙受賄壹樣,只是道路不同。 記載了奕工作過的門下生已故吏幹兒的幹女遍布天下。 另壹個來源是過壽慶祝,接受“份子錢”。 當然,這個份子錢和壹般的分子錢不同,來慶祝的人,是來巴結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