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隨身行李的規定如下:
1.旅行期間可以免費隨身攜帶小件物品。
2.航空公司對尺寸和重量有限制。每人可攜帶壹件物品,每件物品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重量不超過5公斤。頭等艙乘客可以攜帶兩件五公斤的行李。
3.打火機、液體、刀具等。不得作為隨身物品帶上飛機。
4.鋰電池不允許放在托運行李中。只有包含鋰或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的個人消費電子設備(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筆記本電腦和攝像機)可以隨身攜帶。
5.備用電池必須單獨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
瓷碗也可以檢查。中國民用航空局對托運行李有如下規定:
1.每件托運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50公斤,體積為40×60×100厘米。
2.每位旅客免費行李限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帶成人或兒童的頭等艙旅客40公斤,公務艙旅客30公斤,經濟艙旅客20公斤。持嬰兒票的乘客沒有免費行李限額。
3.為了保證托運行李的安全,行李箱需要上鎖,紙箱和編織袋需要打包。請不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現金、首飾、有價證券、貴重物品、鋰電池等易燃易爆物品。
4.建議在托運的行李外懸掛或粘貼個人姓名標簽,這樣在行李運輸出現問題時,可以很容易找到。貴重物品、數碼電子產品、易損易腐物品等。,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在行李中托運。
5.重要文件資料、旅行證、貨幣、有價證券、珠寶、貴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醫療急救用品等需要特殊保管的物品,不能作為托運行李托運或夾在行李中。
法律依據:
乘客乘坐火車時不得攜帶下列物品:
1.中國法律禁止或限制的物品,如槍支彈藥、管制刀具、警械等。
2.中國法規規定的危險和危險品,如酒精、煙花、打火機氣體和油漆。
3.物品具有腐蝕性或將汙染或損壞列車,如酸性溶液和高腐蝕性液體。
4.物品的重量或體積超出乘客可以免費攜帶的範圍。
5.乘客攜帶的物品不能損害公共衛生,比如散發異味、惡臭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