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分類:史前文物:舊石器時代文物和新石器時代文物。
區域分類:是根據文物所處的位置對文物進行分類的壹種方法。
質地分類:是根據制作文物的材料對文物進行分類的方法。
功能分類:是根據文物的功能進行分類的方法。
價值分類:是根據文物的價值對其進行分類的方法。
根據我國文物法規,文物價值的區分有兩種方式。
壹是文物古跡,即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古遺址、古墓葬、紀念地或建築物,按其價值分為三級,即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市、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縣(市)文物保護單位。
二是文物,如陶瓷、青銅器、鐵器、玉器、漆器、字畫等,也按其價值分為三級,即壹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