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全職太太不是家庭經濟來源的直接提供者,但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的經濟收入納入家庭財產範疇,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沒有婚內過錯和子女撫養的情況下,如果離婚,財產的壹半歸女方;如果男方有過錯,要向女方支付孩子撫養費,那麽財產分割會對女方更有利。
結婚在法律上叫結婚。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責任。
簡單來說,這種民事法律行為有構成要件,有成立條件,有法定權利義務,有可以解除的退出機制。這是壹種契約關系。既然是契約,就不能是無條件的愛,也不能是無原則的糾纏。與時俱進,正視現實的婚姻制度,是對最真摯愛情的最大尊重,也是對自己和伴侶的信任。
公證讓人懂得感謝對方的付出。
婚前財產公證制度不是為了傷害無辜的人,只是為了保護雙方合法的財產權利。換句話說,這並不違背夫妻的傳統美德。比如妻子得了重病,婚後夫妻財產不夠看病。這時,丈夫賣掉了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給妻子治病。這還是壹個很感人的行為,也是珍惜婚姻,愛護伴侶的表現。
如果丈夫拒絕賣掉婚前個人財產去見妻子,雖然看起來很冷淡,但這也是他的合法權利,也證明了兩個人的愛情已經不存在了,個人財產的重要性淩駕於伴侶的生命健康之上,所以婚姻很快就會消亡。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婚前財產公證仍然是檢驗夫妻感情的試金石。
反對婚前財產公證的人,通常是婚前財產較少的壹方。他們認為首先愛情應該是高尚無私的,婚姻是愛情的升華。如果婚前分清楚自己的份額,無疑會為以後離婚埋下伏筆。婚前財產多的壹方可能會更加不珍惜婚姻,因為有婚前協議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個人財產,所以背叛婚姻的成本會大大降低,會讓婚姻不穩定。
這個觀點可以理解,但是有壹個被偷的概念。並不是婚前財產公證降低了離婚成本,使婚姻不穩定,而是離婚財產公證使人們在婚姻不穩定後,更加冷靜謹慎地對待沖動情緒,減少了肆無忌憚的決裂和魯莽的分手。
如果婚內財產壹半歸壹人,婚前財產歸雙方,那麽離婚後,財產總額少的壹方要預算所有的損失。妳目前住的房子是妳伴侶的,妳要無條件搬出去。妳現在開的車也是妳伴侶的,妳要還。妳的夫妻財產份額能保證妳以後的生活嗎?如果沒有,應該做哪些準備?如果沒有婚前財產公證,結婚幾年後可以得到全部財產的壹半。真的是很好的投資,更不用說懷舊了。壹個實際工作生活的低能兒,只需要結兩三次婚,就可以帶著大量財產全身而退。那才是對婚姻的真正破壞,對愛情的褻瀆。
婚前財產制度在國外已經非常成熟和細化。可以約定的內容也越來越細。而且協議的內容也逐漸超出了財產的範圍,包括婚姻中的瑣事以及離婚時的子女撫養、贍養費、財產分配等等。
我們可以向很多走在時代前沿的電影明星學習。身家上億的有錢人都擔心自己的財產會因為結婚而縮水壹半,何況是掙紮求存的普通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也可以采取壹些方法保護婚前財產不被分割,無需公證。
第壹,因為不動產是登記制度,不需要公證就可以認定為個人財產。所以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和汽車不需要公證;二是父母贈與子女的大額財產,可以通過贈與協議或者遺囑指定為特別所有人,約定婚後不屬於子女的夫妻財產相同;三、古董字畫黃金翡翠也可以婚前公證,證明這些是自己的個人所有。這樣即使以後出現離婚糾紛,經過公證的權屬證書也能保護婚前財產不受損失。
財產公證會逐漸被更多的理性所接受,意味著尊重自己,尊重對方,尊重婚姻。
1.用火把把繩子上的兩根繩子的末端點著,趁熱把繩子捏在壹起,抹平,讓繩子穿過玉墜的孔。
2.將燒過的繩頭穿過玉墜的孔。
3.根據個人喜好留合適長度的裝訂長度。
4.打開繩頭,然後用兩根繩子繞在上壹步留下的繩子上打個結。
5.以第三步留下的繩子為軸,從正面將其中壹根繩子繞在軸上,打壹個結。
6.同樣以第三